周文渊:夺权只为分钱 踢开足协不厚道也行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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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0:35 体坛周报 |
进入本周,随着徐明的主动参战和徐泽宪、张海等一干老板的跟进,由罢赛引发的足协与国安的“比赛”风云突变,演变成足协的行政权威与俱乐部出资人的资本属性之间博弈。足协和总局推动改革的底线是,一切在中超委员会的框架内进行,而徐明们则抛出了更为激进的职业足球联盟新主张。 相比国安对仲裁权的诉求,徐明式职业联盟索要的东西多得多,包括了职业足球的 一切权利,从设计、构建、管理、经营到分配和惩罚,从无形的品牌资源到有形的投入产出。徐式革命的理论依据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也是为宪法等一系列法律所保护的资本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同一,通俗地说就是谁投资谁收益。自10年前中国足球扯起职业化大旗后,政府就不再向足球直接投入资金,相反还收受了巨额的利润和税收,而支撑职业足球的就是各式各样的资本。然而10年后,中国足球的上层建筑却还停留在专业足球时代,并非资本所有人,没有得到充分授权的中国足协牢牢地把持了职业联赛的一切权力,包括最重要的管理、经营权,同时也成为最大的受益者。所有收入首先进入它的账户,至于分成比例、如何分成都由它说了算,连收入多少也打“闷包”。 问题是,不论是联赛的管理,还是足球产业的经营开发,足协都做得很糟,越来越糟,令人怨声载道。本来,那些老板几千万、上亿地往足球上砸钱,也不在乎从足协分得的几百万“小钱”,而是为了从地方政府那里交换来税收优惠、黄金地皮等更稀缺的资源,因此前些年对于足协及福特宝公司的胡搞也不是太在意。这几年,随着足球社会影响力的骤减,其寻租价值也同步缩水,于是老板们开始计较起投入本身的回报,不仅要分更多的钱,还有做更大的蛋糕。于是他们要夺权了,不仅要有知情权,更要决策权和执行权。 对于这样的变化,足协既不能敏锐地感知,更无法接受。因而,尽管对联赛的管理是越来越力不从心,经营更是一年不如一年,却仍然很恋战。但在法律和资本面前,足协再不愿意也得接受分权和放权的大趋势。郎效农把《体育法》搬出来是吓不住谁的,《体育法》只规定行业协会具有分级分类管理的职能,但这种职能显然是行政性的,没有授权协会可以进行直接的经营管理。在英国版和日本版的职业联赛中,足协在行政上也比职业联盟“大”,但却依然无权介入联赛的管理和经营。 当然,从国情和操作性看,徐明踢开足协搞联赛既不厚道也行不通。作为中国职业联赛品牌的长期经营者,即使从民间资本向政府部门赎买的角度看,足协也应该拥有职业联盟一定比例的干股。 何况,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一步到位式地建立起职业联盟的可能性并不大,更大的可能是在中超委员会的框架内实现平稳过渡,即原来只是体现足球民主之花瓶的中超委员会,通过中超开发公司的建立而变得实体化,拥有更多的经营管理实权,也让资本代表有更多的决策权。相应地,在足球产业蛋糕不断做大的前提下,联赛的收益也能按照权力与资本的股份得到合理分配。 《体坛周报》网站3月1日全面改版,请登陆体坛网www.titanspor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