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重奖奥运冠军是否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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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09:54 体坛周报 | |||||||||
从今天开始,不少省市将对奥运健儿进行庆功表彰。据目前情况,不下十个省市开出的价码高于国家的20万元,其中最高的可能达到7.5倍。 有些人认为,金牌和奖牌是体育健儿用自己的汗水铸就,绝对值!也有人这样看,国家奖励的20万元已价有所值,它是根据国民生活水平,通过某种公式计算出的数据,已经很符合国情。美国对奥运冠军的奖励不过2.5万美金,德国2万多欧元,这两国的GDP都我们十
地方重奖奥运健儿,这一现象始于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到了四年前的悉尼奥运会,已发展到了非常巨大的地步。沿海一经济大省居然为该省的一位体操团体冠军选手开出了百万元的支票,足足比他省的数位体操冠军高出数倍。原来这位选手为该省夺得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世界冠军。四年后的今天,这一现象再次重现,举重奥运冠军张国政也将从云南省那里得到150万元的巨额奖励,原因也是一样——他为该省夺得了期盼已久的奥运会金牌。 地方为何如此看重奥运冠军?前些年,总局规定:奥运会金牌可换算成一枚全运会金牌,不久前“换算标准”又升至两枚。这些政策的出台,目的是防止各地方“重全运会轻奥运会”这一怪现象的续演。从实践来看,这一特殊政策确实起到了不小的积极作用。然而,副作用却也同时产生了,“百万重奖一金”的现象就是明证。其实地方真正看重的是全运会金牌,奥运金牌可换算成全运金牌,自然“一视同仁”。全运会是对我国各地体育实力的大检阅,对省体育局负责人和省政府分管领导来说,全运会成绩就是一个主要的业绩考核内容。在这种考核机制下,各地动辄数十万甚至百万奖励奥运冠军也就不令人奇怪了。 重奖奥运冠军是否恰当?窃以为有利有弊。我们务必要防止运动员产生拜金主义思想。过去有些奥运冠军一夜暴富后,因为文化素质或其他原因,人生观发生变化,过早地结束自己的运动生涯,这些事例信手即来拈来。而对国家来说,我们目前还只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需要用钱的地方还很多,如基础建设、希望工程、医疗保障等,地方的重奖,也都是纳税人的钱,奖出去的时候要考虑到长远的社会和道德影响。 我们可以借鉴韩国的奖励方式。该国一次性奖励额并不多,但同时给奥运英雄设了一个固定奖——每月可领取一定数额的津贴,这样既减轻了国家和地方上的压力,又防止了运动员迅速致富后给他们带来可能的不良影响。 (南川) 《体坛周报》网站3月1日全面改版,请登陆体坛网www.titanspor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