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时报:中国队并非仅仅输在手球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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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10:18 济南时报 | |||||||||
中日亚洲杯决赛的那个手球,我不想说,因为中国队并非仅仅输在这个手球之上,怕说多了,反而掩盖了更重要的败因。赛后,我也确实没把话题朝手球上扯,只是拿中国队的“技不如人”和“昏帅误军”说事儿。 但过了一两天,本来当天没说的,就更不该说了,却由于报载的两条与此有关的说法,使我突然觉得,不得不把这件事儿拣起来,说几句什么。
这两条有关的说法,一是某报记者挖出的“猛料”:亚足联获得的赞助,70%是日本人施舍的,所以,宁肯得罪东道主中国,也绝不能得罪日本;二是当事人、用手把皮球拨拉进球门的日本队6号中田浩二,赛后拒不承认那是个手球。 第一件事儿,解释清楚了至今为止大家全糊涂着的一个焦点问题:中国队踢主场,为啥连裁判公平执法(注意,是公平执法,不是让裁判向着咱)这条起码的原则也办不到。东道主当然是要享受某些特殊待遇的,假如中国队决赛时遇到的是除日本之外的任何一支队伍,恐怕裁判也不敢那么坚决地愣是把客队的手球吹成有效。可惜,中国队偏偏就遇到了日本队。亚足联70%的收入来自日本人的钱包,也就是说,由亚足联指派的裁判,吹亚洲杯决赛能够拿到的那一大笔津贴,其中的70%亦是要用日元来支付的,他又何以为八杆子打不着的中国队而去开罪日本财神呢? 赛后,亚足联官员急着出面为裁判开脱。维拉潘一再说自己“要中立”,没法表态;哈曼比老维实在,承认那的确是个手球,不过,他反复讲裁判肯定没看见,是个“诚实的错误”;比赛监督比哈曼更实在,居然对中国记者说:“你们的球员太老实啦,当时就该坚持闹呀!你一闹,主裁就得来问第四官员,而第四官员那会儿已经得到了比赛监督看了慢镜头后从主席台上传下来的‘这是手球’的旨意了,自然就会转达给主裁,主裁很可能就会改判啦!” 这些话大概有人信以为真,其实,全是些推脱和辩解之辞。裁判既然要帮日本人,亚足联既然要让拿钱养着他们的日本人卫冕成功,怎么会因中国的队员们“一闹”,便轻易改判呢?假如真的“一闹”,说不定黄牌甚至红牌马上就伺候上了。不仅改判不了,还极可能落个“输球又输人”。 我们的媒体,或许为了如李国脚伟峰所言“记住裁判那张脸”,于是把那位科威特籍主裁详尽的履历表翻腾出来全文发表,意在不但要让国脚们记得刻骨铭心,也叫球迷们别淡忘了这国恨家仇。这种做法实际上毫无意义。问题的实质不在于裁判是谁,而在于中国队的对手是日本队。换了其他国家的裁判,也一样——除非让陆俊来吹。 第二件事儿,解释明白了比第一个焦点问题更大的第二个焦点问题:为什么中国的球迷如此反感日本的球队。咱们都知道这反感不是冲着日本这帮球员去的,60多年前日本欠下中国那笔历史旧账的时候,这批日本球员的爹妈还没出生呢!然而,日本人做了错事不认账的劣根性,竟然在这些20多岁的年轻球员身上一脉相承! 马拉多纳用手把球打进了英格兰队的城门,赛后他爽快地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发明了“上帝之手”这绝妙的传世成语。国际足坛其他一些近似的手球得分事例,当事者事后均效仿马拉多纳,也很快获得了谅解。比如上个赛季欧洲冠军联赛半决赛摩纳哥击败切尔西一役,门柱旁手球破门的伊巴拉;比如今年欧洲杯用“上帝的胳膊”攻入关键球的特雷泽盖。因为射门时机稍纵即逝,球员们的很多动作是下意识的。只要赛后说实话,当事球员一般不会成为受害者痛恨的目标。受指责的,应是误判手球得分有效的裁判。 但,中田浩二是个例外。尽管比赛的结果不会更改,事后认账只是为了给受害一方也给自己的良心一个交代。可这位日本青年连这一点也不肯做。我看,这事儿,比中国队颇为冤枉地丢掉冠军本身,更令人遗憾和深思。日本队在中国被喝倒彩,不能只归咎于中国球迷感情用事。德国队在早年与它有着更深重历史恩怨的法国和英格兰为何听不到嘘声?原因很简单:德国人做了错事是认账的。 不想说的话,不得不说。说多了。 再多说一句:要想在足球场内和场外不被人欺负,惟一的办法就是使自己强大起来。如果亚足联70%的赞助来自中国,如果中国队的实力明显强过对手,中国足球怎么会经受不住一个手球的打击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