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细解手球过程 主裁偷懒酿大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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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09:24 体坛周报 | |||||||||
法迪偷懒,日本人“偷”冠军 中国队对日本队比赛的转折点,是在比赛进行到第64分钟时。客队10号中村俊辅从进攻方向右角球区开出向门旋转的角球前,担任本场比赛的科威特主裁判法迪,做出了一个毁掉本场比赛的自我决定:他没有迅速跑到中国队的端线后也就是场外,而是停留在中国队的罚球弧旁,距离球门直线17米。法迪主要考虑主队球员很可能得球后要打快速反击,到时
现行规则第12章I条:“有意手球,例如用手或手臂带、击、推球”都属于犯规。犯规在先球进门在后,这个手球就是不见主队球员纷纷提醒,法迪看到也必然要鸣哨判罚犯规。可是在中田浩二冲门的瞬间,攻守双方至少有5个人向球而去,自然挡在了主裁判与手球者之间。法迪在拿不准到底中田浩二是用身躯还是用手臂把球送进网的情况下,向来自卡塔尔的第一助理裁判员哈里费看去也无济于事,因为哈里费距手球点至少63米,何况还有其他球员挡住了视线。而此时要想让日本人发扬公平竞争精神是不可能的。 法迪的职业虽然是政府公务员,估计也没有读过运动心理学,也就不会从主队球员的提示与客队进球者的异样中推理出视线盲点中的手球。其他日本队球员提醒式地跑向中田浩二欢呼,科威特主裁判才认可进球有效。这时中国队的队长15号肇俊哲,就应该按照规程赋予的权力,立即而不是等中圈重新开球后向主裁判申诉、交涉、抗议,要求主裁判弥补因为漏判对中国队造成的损失,否则后面的比赛进程就大不一样了。如果法迪认为肇俊哲的申诉、交涉、抗议不可接受,甚至红黄牌处罚了肇俊哲,就构成了赛场的“事件”,中国队可以要求亚洲足联裁判委员会对此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以向亚洲杯赛组织委员会抗议。就算这场比赛蒙冤,以后任何裁判主哨中国队的比赛,谁也就不敢掉以轻心了。 其实中国队球员还可以向主教练阿里·汉投诉,起码汉可以用向裁判监督或比赛监督抗议,就是法迪判中国队罢赛0比3负,也比事实上的1比3冤枉输球好。说不定看到球场屏幕中的手球犯规后,比赛监督和法迪耳语改判,日本队再抗议就理不直气不壮了。 ★淦耀 《体坛周报》网站3月1日全面改版,请登陆体坛网www.titanspor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