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爱平:亚泰和辽宁谁进中超 是公决还是推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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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9:48 体坛周报 | |||||||||
权威的中国足协,实施“民主”,让俱乐部老总“公决”:亚泰和辽宁到底谁应该是进中超? 中国足协颁布了中超准入条款,谁不符合条款,就没有资格进中超。条款很细,据说经过专家研究论证,极富科学性和公正性。看来,中国足协为了打造中国足球的高楼大厦,为了摆脱甲A(后来也有人称假A)的阴影,让中国足球更上一层,真的是动了不少脑筋,花
但是,革故鼎新和冠冕堂皇如果不施以雷厉风行,就容易让人怀疑你的动机是否只是叶公好龙,虚造概念,包装垃圾股等等。本来这也没什么,最多被人冠以“政客”之名而已。但一旦碰上较真者,拿出你先前的冠冕堂皇,一条条地要和你落实,就极容易让你自己下不了台。始作俑者不可不戒。 的确,中国足协颁布的无微不至的中超准入条款,已使得它自已进退两难。 亚泰用他们认为靠得住的理由和证据,认为辽宁队不够中超的准入资格,而俱乐部之间互查,也是足协要求的。亚泰认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足协的要求去做的,他们应该得到足协的支持。他们要的不算多,也不算少,一个名额,中超的名额。 尽管辽宁俱乐部是正宗的甲A球队,是中超的自然进入者;亚泰不过是甲B王,是替补者。但是,在中国足协颁布的中超准入条例面前,应该是人人平等。 名次不是准入条款的全部。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亚泰俱乐部在董事长刘玉明率领着亚泰的“申告团队”,向着辽宁俱乐部发起挑战。虽几度沉浮,却矢志不移,不见黄河不死心地较上真了,中国足协根本没有想到会走到目前的这一步。亚泰甚至声称要送上足以致人坐牢的材料。一场足球圈内的,足球行业里面的“官司”,很有可能扩大到足球以外,惊动社会的许多方面,而这却是足协方面极不愿意看到的。 如果按照条文“依法治球”,这个事情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只是程序问题,照着足协制订的准入条例,一条一条对过去,够资格的,OK,不顾资格的,CANCEL。但是,这样做不行。 首先,辽足俱乐部虽然穷了些,但是足球资源和地位,特别是末代甲A的成绩在那摆着,谁敢忽视?其次,长春亚泰的材料,虽然是“字字血,声声泪”,但足协是法律单位吗?能够论证这一切吗?再说,辽足俱乐部总经理张曙光已经说了,如果按准入条例一条一条对过去,不信所有的俱乐部都能过关! 喜欢革故鼎新的中国足协,面对如此决绝和复杂的局面,果然没有雷厉风行;不但如此,反而被自己抛出的尽人皆知的准入条款和亚泰的秋菊精神将得难以下台。于是一改乾纲独断的作风,将判决权移交给中超委员会,采用投票公决的方式。这个念头确实有些妙,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这种中国足球事务上的民主,值得推广和贯彻,是中国足球未来之福;其次我们必须注意:公决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工具。 而且,事情还不是公决这么简单。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足协的准入条款到底要不要执行?如何和由谁来最后确证准入资格?足协是“法院”吗?足协是“终审法院”吗?足球事务的“公决”通常是在现在法律和条款不健全,不具备,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才采用的一种少数服从多数,投票解决的方式。如果是条文能够解决,还需要公决吗?就好像足球比赛用的是5号球,即使公决10次,也不能改用4号球一样不言而喻。 不实行公决,责任要自己承担,实行公决,意味着藐视法则。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葛爱平) 《体坛周报》网站3月1日全面改版,请登陆体坛网www.titanspor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