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鹰:迟来正义还是超前判决-解读曲张案天价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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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10:55 新浪体育沙龙网友 | |||||||||
3月8日上午9时,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公开对曲张车祸赔偿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决书中指明:被告张玉宁向原告曲乐恒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13项共计2635566.64元。漫长的曲张案终于迎来了第一次判决,从结果上我们仍然难以对本案的前景进行展望,因为上诉法院通常会对赔偿金额进行一定的调整,而且由于该案影响很大,如此有魄力的一审判决究竟能在中级法院那里获得多少的支持,实在是让人怀疑。对于法律的尊重,让我们在最后判决出台以前,有必要保持耐心和理性。因此,我们无意就司法运作提出置疑,而只
一、《民法通则》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究竟应该适用哪条? 原则的效力通常是要通过具体的制度来进行体现的,因此适用办法并不是和民法通则相抵触的一种做法。作为大陆法系的国家,我国的司法体制与英美法系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原则在具体领域内通常并不能赋予法官直接绕开特殊规定的权力。本案的关键事实上在于,适用《办法》是否显失公平。如果具体办法的适用的确会导致有违基本原则的情况发生,那么适用《通则》而不是《办法》是法官的责任。问题在于,谁来判断适用《办法》是显失公平的。这涉及到对于法规的效力甚至是合法性的审查,而基层法院是否又有这样的权力呢?对于一项似乎应该属于人大的司法审查权,我们的基层法官是否有理由单独作出决定呢?至少,从经验上来讲,如果出现了法律适用上的疑问,向上级法院进行请示(比如提请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似乎是一个更为稳妥的办法。而现在似乎是基层法院可以就法规本身是否合适而作出审查了,这是否合适的确让人怀疑。在我国,基层法院的权力主要是在于对事实的认定,法官的自由裁量主要也体现于对于事实、证据的判断上,而不存在于一个法官造法的空间,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基层法官,你可以对事实进行判断-曲张案究竟是怎样一个情况,但是你不应该对法规进行判断。这似乎并不是基层法院的权力。 二、曲乐恒的精神值多少钱? 对于精神赔偿的争议成为了本案一审中一个引人注目的问题。球星的精神值多少钱?面对一种难以量化的利益,司法在运作的时候的确面临很大的困难。一方面,一刀切的做法由于实际上否定了人的个体特殊性和忽视了每个案件的具体不同而难以让人接受;另一方面,因人而异的作法,又容易引起外界不平等执法的抗议。 公平和平等在这一刻似乎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但是这样的一种提法,与其说是平等的要求不如说是平均主义的倾向。的确,法律应该是平等的,相同的案件应该得到相同的判决,但是,事实上有哪两个案件会是完全相同的呢?仅仅因为曲乐恒获得了比一个普通人更高的精神赔偿就说法律不平等的意见是不公正的,这实际上是从结果上进行判断的做法。结果的一致是平均而不是平等。 尤其是在精神利益的问题上,由于牵扯了对于个人价值的认定,结果上的不一致往往更容易招来诸如“球星比老百姓要值钱”的非议,这种非议在相当多的场合是合情的,但是它并不完全理直气壮。如果我们在个人价值上否认特殊性,那么社会前进所需要的激励机制又在哪里呢?完全一致带来的不是人人平等,而是社会停滞和普遍贫穷。承认人的特殊性,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必需的,这并不是说普通人的精神利益的确没有球星重要,而是说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种假定,因为这是竞争社会发展的正常激励。 三、张玉宁究竟该赔多少钱? 如果是一个农民撞了曲乐恒,那么会判多少?这是一个很有力的问题,可以肯定的说,不会这么多。但是这是张玉宁赔这么多就不公正的理由吗?司法的具体裁决中,当然会考虑被告方的承受能力,但是这和吃大户不同,因为赔偿金额的数目即使会由于被告的承受能力变化很大,也都是在原告的损失之内的裁决。也就是说,只可能低而不可能高。因此,即使张玉宁对于赔偿的数额有异议,也只能就判决内容本身提起,而不能以虚拟的对比作为抗辩的理由。就如同,有人由于没有偿还能力而在破产之后被免除债务,不能成为有能力还钱而不还的理由。 四、迟来的正义还是超前的判决? 对于天价的判决,无论是法律界还是社会大众都存在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判决可以接受,一种认为判决超前。对于判决是否超前的争议,实际上是在默认实体内容合理的前提下进行的,也就是说在对于实体不反对的情况下对于程序的抗辩。不是不该给那么多,而是以前别人给的都不多。 这种说法的前提,仍然是一种理想的静态司法模式,也就是说,法律的变化要在同时同样地适用于所有的案件。但是任何司法的运作模式,都是动态的,现实生活的变化迫使法律在司法的层面上不停地进行适应,在个案上的突破,并不就当然地能被归入超前。 张曲案的进行,不仅对于体育人的法律保护而且对于整个前进中的中国法治建设,都有现实的意义。事件变为纠纷,很大的原因是由于当时的俱乐部为了当时的保级,而采取了暗箱操作的做法。纠纷成为诉讼,很大的原因也在于俱乐部缺乏对球员的法律保护。而当地有关部门在事情发生之后的不作为和反应失当也同样令人遗憾。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张玉宁在上海申花的表现日益优异,对于曲乐恒的妖魔化在网络上成为了一种危险趋势。曲家的激愤的确有时因为缺乏证据而让人难以理解,但是对于有理有据的民事索赔,则实在不值得任何非议。对于他们而言,即使是天价的赔偿也难以带回一个奔跑的年轻人了。这不是讹诈富人的问题,而是赔偿的问题。财富不只意味着权力,它同样意味着责任,尤其是对于中国的富人,无论相比于哪个国家,责任都是轻了而不是重了。 一对年轻的队友成了仇敌的确让人遗憾和悲哀。不管如何,事情总应该有个结束。赔偿对于曲乐恒而言是补偿而不是胜利,对于张玉宁而言是解脱而不是失败。但是无论如何,那种在电影中,一入上海滩转身不认帐的情况不应该在现实中重演。我们仍然相信人的善,仍然希望能看到“相逢一笑泯恩仇”。(飞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