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体育:“人民资产”和“人民足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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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01:44 青年体育 | |
□唐丙 中国足协对广州《足球》报实行惩戒,以及后者意欲状告中国足协并不重要。尽管其中有一个需要界定的事情:即中国足协在法律和行政的意义上能否“代表中国足球”;“中国足球”和“中国足球队”是否属于同一概念。 这个问题掰扯清楚了,这场“官司”也就清楚了。但这也并不重要。 那么重要的是什么呢?我以为重要的是国有资产允不允许,应该不应该进入足球市场。 首先,我们对国有资产进入中国足球是否会成为“不良资产”不去作认定。而且假设它会成为“非不良资产”。那么像红塔、中远、平安这样的国有企业进入足球的最初目的和实际达到的目的又是什么,或是如何。这是判断整个事情的基础。“在商言商”,如果是支持“公益”,那中国足球是否会划为“公益事业”,这又是一层意思。 从理论上说,国有资产就是全民资产,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是“全民所有”。全民资产的管理者第一要务是使这块资产保值和升值,以不负国家和人民的重托。从这个刚性的原则上讲,国有资产允不允许,应该不应该进入足球,是由“账本”决定的。能赚钱,至少不赔钱,进去也无妨。“好汉不问出身,赚钱不分行业”,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就行。如果事情不是这样,硬努着往里砸钱、烧钱,所谓“赔本赚吆喝”,而且这“吆喝”价值几个亿,说你“决策失误”可以,说你“对人民犯罪”也未偿不可(如果再有巧立名目,资产流行,中饱私囊的现象)。 国有资产进入足球,是投资形态。足球在这里是一个投资意义上的“项目”和“房地产”、“能源”、“生态”项目一样。其中决策的关键是该项目“能不能赚钱,什么时候能赚钱,赚多长时间的钱”。具体到中国足球这个项目上,公开的说法是当然能赚钱,而且“中超”一开始就能赚到钱,赚个百十来年不会有问题吧?像曼联、皇马那样。 问题就出现在这样判断的分歧上。红塔等国有资的撤出,姑且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但至少在资产升值的判断上不乐观或认为有比足球更具潜力的项目需要投入。在这样一个心照不宣的背景中,《足球》把问题挑破,不合时宜地将中国足球归于“不良资产”,“暗示”剥离。这于今年的“中超”无异于釜底抽薪,中国足协焉有无动于衷的道理。震怒也在情理之中。“人民足球”这个时候需要“人民资产”的介入,但“人民资产”和“人民足球”又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两情相悦”取决于“自愿、互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