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坛周报:姚明官司看“情理法”还是“法理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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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09日14:33 体坛周报 | ||
姚明和可口可乐的官司,惊动的专家越来越多,媒体也搅得越来越热。说法的说法,说理的说理,说情的说情。一时间“法、理、情”三大派各执一词,每一派说法都很明白,无奈这桩官司是“法”中有“理”、“理”中有“情”、“情”中又有“法”,于是“一桩本来再简单不过的案子”,竟变得复杂无比。 中国在几千年的封建集权统治之下形成的人际关系十分注重“情”字:有了事儿先想 中国人经商的顺序多是“情、理、法”:靠情谊做生意,生意不成讲道理,道理不通上法院,最后留下一脑门子官司和怨恨!如果把“法”和“情”换个位:先把合同写清楚,谁的问题谁负责,然后再来讲道理,违约的先赔个不是,最后留下的多是情谊。就像现在大马路上撞车的可以“私了”,因为警察叔叔早就规定了36条,于是打官司的越来越少,朋友倒越来越多。这就是“法理情”的功劳。 写到这里想起一句汽车推销广告词:“与国外车型同步上市,并根据中国路况提高了底盘。”中国的路况和中国的法律十分相似,正在改进,但是还不尽如人意。比如原国家体委下发的505号文件,就被很多法律专家认为是一段“乡村公路”,与“国道”标准不符。结果就让姚明和可口可乐这两个中国体坛缺一不可的大宝贝撞了车! 因为“交规”不一致,两个宝贝吵了架,一点小事越闹越大。这时候最该出面的是修路的村长,因为姚明和可乐都是奔村里来的,一个要出力,一个要出钱,最好是把两人请到村里,好酒好菜,好话好说。毕竟车撞得不重,毕竟都是村长的熟人。 当然,这边要喝酒,村外还要赶紧按“国标”修路,按照“法、理、情”的顺序修改交规!因为国道那头早就接上“WTO”和“2008奥运会”的高速路了,进村的好车会越来越多,我们总不能让人家来一辆撞一辆,那村长的酒量要多大才够呀!★田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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