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抱我717:谈谈贝克汉姆的形象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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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6月04日18:17 新浪国际足球论坛网友 | ||
以前看过一本小说,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一个女孩要翻越一座山,途中遇到一个蓄着胳腮胡须的男人。女孩很害怕,总觉得这个男人外表看起来凶神恶煞,不象个好人,于是对他处处提防和戒备。但男人却对女孩彬彬有礼,温文尔雅。临近山底的时候,男人忽然掏出一把剃须刀,把脸上的胡子刮了,女孩才发现男人原来很英俊,于是一下子爱上了他。 如果故事以一见衷情、两情相悦作为结局,未免落入俗套,这篇小说之所以让我印象 “可你的妻子并不能看到你的模样啊?”女孩疑惑地问。 “不,她看得到,不是用眼睛,是用心!”男人动情地说。 当然,本篇文章不是讨论这篇小说的故事内涵,而是想从审美的角度探讨一下男人的胡须问题。在这篇小说的作者的潜意识里,他(她)无疑认为无须的男人要比有须的男人更完美,因为故事里的同样一个男人,当他蓄着胡须的时候,他面临的是提防和戒备,而当他剃掉胡须的时候,他得到的是芳心的垂青和暗许。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胡须是男人身上一个丑陋的东西,绝对无法与英俊和潇洒一类的词联系在一起。 所以,如果我问大家一个问题:你是喜欢蓄着胡须的贝克汉姆还是喜欢没有胡须的贝克汉姆?也许多数人会选择后者。是的,在人们的记忆里,也许永远不会忘记十年前在老特拉福德球场,一个年仅十八的弱冠少年,凭着在球场中圈一记惊世阂俗的吊射,打动了亿万少女的心。小贝之所以让girl fans们从此记住他的名字,并不仅仅凭借的是他那秀丽的脚法,还有他秀丽的容貌。那时的小贝面白无须,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翩翩美少年。 1998年世界杯,本应是小贝表演的舞台,但他却对西蒙尼施以一记“撩阴腿”,使自己过早地告别了赛场。但没有人为此责骂他的粗野和鲁莽,人们原谅他为他抱不平,无数的少女甚至为他酒下同情和悲伤的泪水,因为他是那样的英俊和完美,以至于人们可以忘记他的过错,甚至于他的错在人们的眼里就是good。集千般宠爱于一身,这本是形象古代帝王的爱妃,但用在小贝身上一点也不为过。那时的小贝面白无须,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翩翩美男。 也许一个人太完美,无论是对于自己,还是对于他人,都会形成一种压力。这种压力会带来嫉妒、隔膜和敌意。也许是出于这种原因或者是其他隐情,小贝开始刻意破坏和糟踏自己的完美。那一头随风飘逸的金发不见了,代之以“光头党”、“莫西干”、“玉米排”......更可恶的是,那张令无数少女痴迷的嘴蜃上方出现了一撮毛绒绒的东西——胡须。蓄起胡须的小贝变得很粗犷,很成熟,很cool,很有男人味。“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于是,嘴上有毛的小贝在男人里逐渐树立了权威,在他的左臂带上了曼联和国家队队长的袖标。他事业有成,声名显赫。但是,小贝还是那个在女人的心中魂牵梦绕完美无缺的白马王子吗? 2000年当人们评选欧洲杯十大美男时,人们开始将目光从小贝身上转移,“戈麦斯、欧文、内斯塔、因扎吉......哦,当然,还有贝克汉姆。”此时,剃着光头、蓄着胡须的小贝与上述人物相比,绝对算不上一个美男,人们之所以依然将他纳入美男行列,是出于一种习惯思维,毕竟在人们的印象中,小贝代表着完美和出众。人们开始欺骗自己的眼睛,依旧用英俊和完美来称呼着这位蓄着象美国西部马匪式小胡子的男人,可并非所有的人都只会奉承和恭唯,在洛杉矾MTV电影颁奖典礼上,当蓄着小胡的小贝身着名牌时装、油头粉面地出现在舞台上时,People杂志主编STEVEN COJOCARU却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这人真没品味!” 蓄着胡须的小贝也许很酷、很威猛、很冷峻、很苍桑、一付格列高里式的硬汉模样,但是,他却让我们感到陌生。我们只有在记忆中怀念,十年以前,在老特拉福德球场那金发飘扬、意气风发的翩翩美少年。如果本文开头讲述的那部小说的故事发生在你身上,在一座山上,你遇到两个男人,一个是须如蒿草粗犷凶悍的贝克汉姆,一个是面如白月俊朗清爽的贝克汉姆,你会选择谁与你同行? 真想对小贝大声说一句:“贝克汉姆,剃掉你脸上那该死的胡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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