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辽宁” 洗洗睡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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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4月22日14:41 新浪体育沙龙网友 | ||
旷日持久的“辽宁”足球队冠名问题几接近解决,4月21日辽宁足球俱乐部出人意料的两年多后竟然还能再次召开一次董事会,总经理撤换了、主教练撤换了,可引人注目的冠名问题却没有得到解决,据说还“存在着不小的分歧”,估计解决之日仍将僵持一段时日。 这董事会据说开的有点怪,有的代表是否出参会资格都无人计较,当然如果他们在会上参加了表决,估计也没人去理会了。这样一个董事会产生的“决议”不知是否有法律效力 不过这些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辽宁足球俱乐部必须正常运转起来,重要的,是“辽宁”二字必须得出现在俱乐部的冠名上,而不管是“辽宁北京三元队”还是“北京辽宁三元队”抑或是“三元辽宁北京队”还是“三元北京辽宁队”,当然还有个排列组合是“辽宁三元北京队”、“北京三元辽宁队”。有空得找个数学家来作个猜想,到底还有没有别的排列组合合方式…… 李铁将要“卖”出去了,这是本次辽宁足球俱乐部董事会其中一个议题。在此之前李东波“卖”到了北京,曲圣卿、张玉宁“卖”到了上海申花,李尧“卖”到了大连……奇怪的是没有人追究他们要来个“冠名”权。比如在说到曲、张时必须得说“上海申花的辽宁球员曲、张”或者“辽宁的上海申花球员曲、张”之类,为何整支球队运作了,就一定得挂上“辽宁”二字?挂不挂这两个字,又有何过不去的关节呢?球队的冠名应是俱乐部的事情,俱乐部的事情就应该由董事会来决定,董事会决定的东西就应该生效,就应该具有法律效力。这些玩意儿在咱们这儿行不通,在中国足坛行不通,真真怪事也。 其实,眼下的辽宁队已无多大价值,无论从球员的水平还是球队的影响力,均远非当初那个如雷贯耳的“辽宁队”可比,死抱个老黄历实在没有必要,也毫无意义。窃以为,纠缠下去,争议下去,目的就是某些人在谋求更多的利益而已。真有人在为一支球队有没有“辽宁”二字茶饭不思、寝食难安?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球员的买进卖出是市场经济之必然行为。一名球员如此,一支球队也是如此。以辽宁现有实力,倒不如爽快些把这支已无多少“油水”可榨的成年队整个卖出卖个好价钱,然后重新包装一支青年队,重新打造一支全新的“辽宁”足球队,岂不来的更痛快?倘如此,眼下这支“三元钱”球队,有没有“辽宁”二字实在微不足道。 (久古2003/4/22巴格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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