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晚报:是警示还是讨伐--龚建平案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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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2月10日14:28 新闻晚报 | ||
不论对龚建平的宣判日是否有意被上层安排在春节前夕,众多媒体对此案的关注程度依然远远超过了同在广州集训备战的国家男足。不过,足协开出的一系列罚单紧锣密鼓地跟在龚案的宣判后炮制而出,大有草草了结这场反黑风暴之意。 在龚建平被判10年有期徒刑之后,一些人高呼叫好,但他们忽视了龚建平的被捕并不是司法机关侦破的结果,而是龚建平近乎自首的一封自白书和4万元赃款。龚建平案件的审结 这场反黑风暴的兴起,盖因媒体孜孜以求的敬业精神所致。几年前沸沸扬扬的渝沈假球案至今仍悬而未决,足协只是煞有介事地马虎应对,而媒体苦于没有线索而心有不甘。直到前年联赛末尾,反黑风暴才开始真正刮起。唱主角的是甲B球队的新贵———浙江绿城、广州吉利两家俱乐部老总,正是他们的联袂献丑才把隐藏在绿茵场上多年的沉疴污垢抖了出来。在两家俱乐部提供的黑哨名单上,有问题的裁判只有龚建平一人进入了司法机关的视线,即便一年抓一个黑哨,此种效率也值得回味。导致中国足球腐败孳生的土壤中,绝不仅仅只有黑哨一个腐败体。既然从司法角度确认了裁判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一定论,受贿者能被绳之以法,行贿者当仁不让也该追究其法律责任,但从足协的举动来看,行贿者只是轻描淡写地象征性被罚几个款而已,却不见有任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之迹,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足协的反黑决心? 司法介入是打击“假球黑哨”的有力武器,但是期望依靠司法介入彻底铲除“假球黑哨”却只能是一厢情愿。实际上司法介入只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想要彻底铲除中国足坛的“假球黑哨”,足协自身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尤其重要的是其自身监察体制的完善。据说,有裁判就反映,他们所收的黑钱,其中有一部分是要上供给中国足协裁委会的某些人。裁判受贿这些年能形成“行规”,肯定与足协内部手握权柄的某些大员有关。 而如何规范中国足协的监察体制,这是一个复杂的工作,如果这方面的工作没有尽早地开展起来,那今天我们反黑风暴的展开就只能限于一时的痛快。作者:文/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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