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建平被逮捕了,足协表态了,甲A停了,世界杯备战开始了,阎世铎又开始用格言绝句发号施令了……面对这一连串突如其来的变化,不少人认为中国足球从此平安无事了,就好像笼罩在中国足球头上近半年的黑哨阴霾已随龚建平的被捕而一扫光了似的,让人感觉中国足球在夏季已快到来之际终于等来了那个迟到的春天。
然而,这是一种错觉,而且是一种致命的错觉。因为所有的迹象都表明逮捕龚建平并
不意味着黑哨问题解决了,而是意味着龚建平一案正式升级了。逮捕龚建平的意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将成为中国足球被推倒重来的第一个里程碑,甚至成为一个全面否定八年足球联赛的法律行动中的第一个大事记。一场血雨腥风的司法扫黑风暴将不可避免地在未来不远的某个日子里,在人们不经意的地方,于无声处突响炸雷,把中国足球照个通体透亮。从这个意义上说,龚建平被捕很有可能成为中国足球旧有机制和秩序走向毁灭的开始。龚案不是个案是大案要案重案窝案。
龚建平被捕一案,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了非同寻常的一面,首先,龚建平涉嫌企业人员受贿案是由国家监察部驻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向公安机关举报而引发的。其次,龚案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足坛黑哨作出司法解释后,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裁判受贿作出法律定性并指明了“政策方向”后,公安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才“闻鸡起舞”、闻风而动的。仅仅为了一个受贿金额刚刚够10万元这个逮捕下限的龚建平,显然用不着这么大动干戈。龚案从一开始就被罩上这么一种从上至下的“反常”充分表明了龚建平一案是一个受到了高层关注的“大案要案”,在很大程度上甚至还负有为以后的足坛反腐提供具有法律比照效力“判例”的重任。被赋予了这么多意义的龚建平一案不可能在最后得出一个仅让涉案嫌犯龚建平被判刑两年、缓刑两年然后就不了了之结果的。
除了在办案程序上所表现出来的自上而下的“反常”在表明,龚建平一案绝不是一个小小的“企业人员”受贿10万的商业受贿个案而外,还有龚建平一案本身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和龚建平案所具有的复杂性都决定了龚建平被逮捕只是扫黑进程中的第一个里程碑,龚建平案是一个重案窝案。龚建平受贿案从横向来看,还有远比龚建平黑的黑哨在一旁偷着乐,从纵向来看,龚建平受贿案还有行贿者、庇护者,还有同案犯、中间人,因而龚建平受贿案绝不可能最后只有龚建平一个人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我国司法机关所查办的大案要案案例来看,龚建平一案所走的也正是一条大案要案的办案路子。大案要案总是在人们不经意的时候,在相关人员都以为平安无事的时候突然从关键的小人物身上打开突破口的。如果你是个有心人,就一定还记得北京宣武区公安局当时就是在中国足协掌门人阎世铎公开发表“黑哨问题已经解决了”言论后的次日突然出招拘留龚建平的。在人们都以为黑哨问题就要被中国足协又一次不了了之之际,国家司法部门却突然强硬出手了,这说明了龚建平案一直就是一个在特定的办案“圈子”里进行封闭运行的重案,连与黑哨关系最紧密的足协长官也对案情的进展浑然不知就足以说明一切。从龚建平被正式逮捕后中国足协其所作的官方表态中,细心的人也不难看出中国足协在龚建平案中的被动,中国足协对龚建平案情进展的把握与普通球迷也没什么不同。中国足协在其对龚建平被逮捕一事所作出的表态中透露出,他们也是从新华社的新闻中得知龚建平被正式逮捕消息的信息的,这表明足协从开始到眼下都是被排除在龚建平一案之外的。这一点实际上也让那则关于龚建平是因为没有向足协讲明情况,才被足协抛给公安机关的说法成了站不住脚的江湖传闻。
所有的大案要案都不是一开始就把关键人物拿下的,国家司法机关在查处当时的厦门远华案时,也是从整个涉案人员中的小人物开始突破的。厦门远华案最后不仅查处了赖昌星,而且还查到了原厦门的海关关长,最后还查到了原公安部副部长这一级,但刚开始时显然也没有多少人会想到是这么大的一个要案和窝案。龚建平一案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这样一个大案。如果说龚建平是注定要在被拔起后带起大堆泥的萝卜,那么,这个萝卜被拔起之后会是谁被带出来呢?受贿的被捕了行贿的能否被抓?
在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的逮捕龚建平的决定书中,龚建平所有的涉嫌犯罪行为都与浙江绿城的宋卫平有关:“龚建平在两次执法绿城队的比赛中收取了10万元的贿赂”。按照刑法规定,受贿和行贿都有罪,龚建平已经因为收受了浙江绿城俱乐部的10万元贿赂被检察机关执行逮捕,但与受贿者同罪的行贿人宋卫平却至今没有被绳之以法,难道司法部门真的在厚此薄彼?非也,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
一个很显而易见的道理是龚建平既然已被查清是在执法浙江绿城队的比赛中通过中间人主动向绿城索要贿赂,就说明龚建平肯定已经交代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如这样的行贿受贿可以说肯定是交代一桩就要带出一家俱乐部,就要扯出一两个相关联的人,就要牵涉到上下几个方面的关键人和关键的事。既然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已经正式介入办案了,那么就肯定不容许有更大的行贿和受贿嫌疑人从自己的眼皮下脱逃,所以,龚建平的10万元就绝不仅仅是龚案的全部,还有更大更重要的案情在后边候着。
但是,为什么明知还有更多更大的涉黑案情存在却不立即采取行动,相反还让宋卫平等人在外边任逍遥呢?这是因为目前除了已公开承认自己向裁判行了贿的宋卫平、李书福二人外,还没有第三个俱乐部承认有行贿行为,而涉及龚建平交代的与除绿城、吉利之外的的其他俱乐部之间的交易,还需要相关俱乐部的证据,而这种等同与把自己送进班房的证据是不会有太多的俱乐部愿意主动提供的。这就需要一个较为长期和艰苦的调查取证,这或许也是宋卫平等已被查明了有行贿情节的人暂时还没有被请进去的一个原因吧。因为一旦宋卫平因此率先进了局子,接下来对俱乐部这行贿一方的调查取证就将遭遇到不小的麻烦,对龚案的深入侦查也是极为不利的。
此外,仅从龚建平本人的受贿情节来看,也远远不只区区10万这个数,因为仅一个赛季里的两场球就收受了绿城俱乐部8万元,那么早在前几年就已经开始吹甲级联赛的龚建平又怎会只收了10万以内的钱财呢?之所以眼下只公布了10万的受贿情节,完全是因为10万这个数是有确凿证据的,而且这个数刚好够逮捕标准。按照检察机关对于商业受贿案件的审理惯例和有关规定,涉案金额较大的和巨大的应予以逮捕,而金额较大的掌握标准刚好就为10万元。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有10万以上的金额,而又有主动退脏和认罪的表现,受贿者一般是不会被逮捕的。龚建平在被拘留三十多天后,不仅没能被取保候审,相反还在拘留期就要到期时被依法逮捕了,这说明龚建平案远不只10万,同时更说明龚建平案决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洋最后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那么简单,龚建平一案随着案情的发展将愀出一大堆比龚建平更黑的黑哨和一大批腐败分子。以10万元的受贿案情逮捕龚建平的事实证明的不是龚建平案的了结,而是相反证明了这是一场大规模扫黑法律行动将要拉开大幕的一个信号,龚建平被捕是一个开始而不是结束。病树迎接春天中国足球从毁灭走向新生
龚建平刚刚被捕,就有人开始替龚建平叫起不值来,认为比龚建平黑的裁判不仅没事,反而还在继续他们的裁判生涯,而龚建平却因主动悔过成了这场扫黑行动中惟一被法办的裁判,真是可怜、可惜、可悲、可叹。然而,龚建平作为第一个对黑哨行为进行忏悔的裁判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固然值得可怜、可叹,但是这也是其罪有应得。在可怜、可叹的龚建平之外还有一个可恨、可悲的涉黑嫌疑圈,这个圈子里的人也许也正在替龚建平惋惜、替自己侥幸逃脱而庆幸,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暂时的证据不足定会随着龚建平案的进一步深入而呈现出确凿证据来的。
在龚建平一案的侦查过程中,随时都会出现一点突破,全线告破的实质性突破。这样的突破既有可能是宋卫平等一干行贿嫌疑犯的被收审,也有可能是中国足协的某个涉案人被正式请进公安局,甚至还有可能是一些中间人被抓捕归案,等等,不管这种突破最终是以什么方式,在那个具体的地方实行,有一点是肯定的,这就是这样的突破不管迟早都是要到来的。一旦宋卫平等涉嫌受贿者被抓捕归案,龚建平一案就可说到了真正突破升级的时候了。因为宋卫平等人的供词随时都有与龚建平的交代和公安机关所掌握的证据产生相互吻合的可能,这样就可以通过新的证据抓捕新的犯罪嫌疑人,新的嫌疑人又势必要带来更多新的证据和交代,如此环环紧扣,藏得再深的人也难逃此劫。
龚建平一案一旦进入到了收网这个阶段,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中国足协自职业化以来赖以躺在其上吃利息的功劳簿由此被毁于一旦,因为龚建平一案在结案时所查处的有罪人员中,不仅会有裁判,还会有俱乐部管员,足协工作人员甚至一些官员,球员、教练和中间人员,而这样一些被查处的人也正是八年足球职业化中的主要和重要的组成人员,这样一些相关人员都出了问题,是不是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足球职业化并不是全是功绩呢?至少由此而产生的“黑金足球”是与社会法治、公民道德建设所要求的相违背的。一个其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都被异化成了“黑金”的所谓职业联赛是不能被长期冠以体育改革突破口而被要求向其学习的,这种情况应该得到修正。这也将是龚建平一案的查处给中国足球带来的一种强制性的改变。从这一点来看,龚建平的被逮捕实际上也是中国足球现行的“拜金”机制将要遭到毁灭性打击的一个信号和一次洗心革面重做人运动的一个开始。龚建平被逮捕讲严重一点就有可能是中国足球被推倒重建的一个开始,是中国足球旧有“黑金体系”走向毁灭的开始。通过对龚建平和黑哨的查处,全面整肃中国足球在市场化进程中的异化现象,虽然就此认为龚建平一案的查处将对八年足球职业联赛进行一次全盘否定有点过火,但是,至少将对在这八年间所出现的“黑金足球”和“政企不分的怪胎俱乐部”现象作一次全面的修正却是一点都不过分的。龚建平被捕对中国足球的毁灭性打击也正是体现于此,这应该说是一种具有积极意义和新生意义的一种毁灭。(樊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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