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坛打击腐败的行动目前已进入了一个相当关键的时刻,此时尤其需要人们保持冷静和理性。新浪部分网友就此发表如下看法:
网友211.99.119.*:
历史是无情的,不论你是主席,还是明星,是真小人,还是伪君子,都要在历史的审
判台接受审判,包括那些被判决了的声音。一个人,不论他曾得意多久,不论他当过多大的官,都公平地走向坟墓,公平地由后人评判。我相信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黑的白不了,白的黑不了,所有的假、恶、黑、丑只是暂时地在世上招摇。
网友浪无边
中国足球怎么了,是不是一次世界杯以后就再也不踢球了?大家是不是也该冷静下来好好反思一下,我们都爱足球,在中国足球最困难的时候,我们更多的应该是支持,不是到处骂娘。收黑钱,吹黑哨、官哨人人都痛恨,杀无赦,斩立决是上策。要解决,就要从根本是治理官僚主义,否则,2006年,是中国足球又一个“黑色三分钟“。
网友cjywh
在中国黑哨肯定是存在的,我们希望作为中国足坛的大哥大大连实德,以及申花,国安等俱乐部出面,成立职业俱乐部联盟,以规范足坛的行规!即保证各俱乐部的利益,也使各俱乐部之间有一个普遍遵守的行业规定!谁都不能临驾与行规之上侵犯别人的权利!它在功能上应该是对足协的一种补充。它不仅协调各俱乐部之间的利益!同时也要协调各俱乐部和足协的利益!因此是非常有必要的。象现在这样乱哄哄的,谁都在喊打黑,可怎样才算黑也要有个行业的规定才是。
网友202.103.201.*
我想通了,大家不要再追“黑哨”这个对于国家利益来说的小事了,一切以大局为重!!!!!一是这几年来好不容易发展起来的足球大好形势,不容一些小小小的事情(微不足道的)而受到影响。一些比这大得多的事情,有关国家脸面的事,我们不都是忍下来了么?“儿子打老子”、“三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这些祖先教导都忘记了?大局为重!大局为重啊同志们。二是不要影响我们在冲出亚洲,进入世界杯后的前程,万一国际足联认为我们的足球环境是这么黑暗的,给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授之以柄、趁机发难,这对你我都不是好事情。三是2008年的奥运会的申办权,全国人民经历千辛万苦才争取到的荣誉,不能毁于一旦啊!!!!同志们要三思!三思!!再三思!!!区区几万小钱与一些贪污受贿的腐官来比,又算什么球!何况又不是裁判要的,大多是一些俱乐部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搞出来的。为了自己的利益,先是收买人家,目的达不到后,又反咬一口,悟能大师的“倒打一耙”战术,在李、宋等人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无以复加。八戒都自感不如!裁判是可怜的,他们也是人,他们也是凡夫俗子,人有优点他们有,人有的缺点他们也有嘛,我们要宽容一些
网友冷言热语:
方益波说的有理!
扫黑不是赌一时之气,不是某某某和谁谁谁的个人恩怨,不是A团体和B群体瞎起哄......我做过足球裁判(国家二级,执法过地方初级比赛),也做过足球记者(也是在地方报纸),和足球圈内某些非常著名的教头如曾挂帅国家队的张指导、高指导等人士有过直接对话,和足球界(体委系统)的官员也有些私交,所以我曾经非常亲密的接触了我们现在正人人喊打的足球圈。其实,在圈内,做球、做裁判的工作、收买对方队员的做法几乎是名正言顺的“程序”。哪怕拉一支业余队出来打基层比赛,也有许多这方面的“工作”要做。否则你就有被别人“玩”的危险。我在吹比赛的时候,常常会碰到这样的事:在某地政府和当地企业出资主办的基层比赛中,往往会特别邀请兄弟省市的基层队前来助兴。而有时这些“助兴的队伍”却太较真(这也难怪,正常情况下,几乎所有的足球队员在场上都有这种情绪,否则根本没教练派他上场),小组赛让他“打”出来了,应该说面子也有了,可他偏偏还要想过半决赛的瘾;有的甚至还要“扫兴”地声言“夺杯”!这下主办方就紧张起来了:我们的政府、我们的企业拿钱,结果让人家玩了一把,乐了一回,更烦心地是如果他们把“杯子”抱走了而明年又拉不出或故意“不拉队伍”来参赛的话,我们的“杯”赛岂不是要夭折?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别说本地的体委主任,甚至主管体育的副市长都会直接在“内部”“布置”对策——怎样“确保”“杯子”“留”在我们手中。大家明白,这可关系到某些“领导”的“位子”呀!
我就“有幸”被一副厅级领导当面直言不讳地指示说:“这场(当时我主哨我们市最强的市政队和兄弟市代表队的半决赛)比赛你要不把他们做下去就危险了!”而我们的体委主任说话更直接:“连这种比赛都吹不好(天晓得他说的‘吹得好’是指什么),想晋一级(指国家一级足球裁判)是没有指望的了......”其结果我不说大家也明白,点球是跑不了的了:因为一开打我们就知道,我们的队伍包袱背得太重,而对方却有一股子冲动的劲头。没办法,为保险起见,我先是“联合”巡边员“不断”地“抓”对方的“越位”,一方面“保”“我方”的球门,另一方面挫他们的锐气,更“阴险”的是“惹”他们的火气——反正我的黄牌红牌发出去又不要“计划”,你愿意要我可是不会吝啬的——就这么很“常规”的“战术”,对方很快就“上了路”,得了两张黄牌,还外带一个窝心的点球......
至于“自家人”比赛前给主裁“塞”一点什么嘛,我确实拿过——虽然限于我的“级别”和我主哨的比赛的级别,我能拿到手的不过是几百元一场而已。凭良心说,“塞”了的一方就是能得到我的“照顾”,除非他们太“TMD”次——而这种队伍就是要“塞”我们裁判也“懒得(其实是不敢)”要的!
但是,我还要说,并不是没有“干净”的比赛。即便在我们基层,有时是“内部”两强相遇,那“圈内人士”和领导的态度就大不一样了:又是强调纪律,以“吊销执照”相威胁;又是“精心”安排、重点“盯防”当值主裁。甚至在比赛中场休息时还要念一番“紧箍咒”。
至于裁判自己,有对双方都不买帐的时候,也有被双方都不买帐的时候,更有自己不想不愿意惹麻烦、拿小钱亏大心自己脸上挂不住怕被球迷笑话或漫骂等时候。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当各种“条件”具备的时候,作为裁判,没有(!)不拿的!!!
不过,我知道,绝大多数(真的,不是为了所谓的“两分法”)裁判并不想“这样”!因为裁判自己也必定是“球迷”!球迷的愤怒他们也会有的!当然,少数真正黑了良心的“裁判”除外。所以,我以为,真正的扫黑,首先要扫的是“足球圈”!是足协和体委!而不仅仅是具体哪一个或哪几个裁判!裁判拿了黑钱的,必须给予惩罚。法律依据不足的,必须勒令其说清个人资产的合法合理的来源,否则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治罪!而“足球圈”内部的肮脏勾当却再也不能任其泛滥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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