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球员的走训与集训制应该有本质的不同。
走训,只有在集中训练及来往俱乐部的途中是属于俱乐部的,这中间发生的一切事故,无疑以“因公”而论。
而集训,则将球员的所有时间归俱乐部管理,即使训练时间段以外请假,也须得俱乐 部首肯,否则就是违纪。所以说,集训中的球员没有八小时内外之说。就像一个一般工作者,八小时以外可以尽情消遣、娱乐,没人有权对其说三道四。而集训中的球员能这样吗?外出如不请假,就得像做贼一样心虚。
所以,我认为,曲乐恒家人以“公伤”对俱乐部提出的条件并在正当不过,要知道,曲乐恒是归队,而不是回家。
“我们会对曲乐恒负责到底”辽足俱乐部的铿锵保证言犹在耳,另一个声音又迫不及待地言称:曲不是公伤。
这是冷漠呢,还是开玩笑;是幽默呢,还是在耍无赖?
比较直接肇事者张玉宁,受害者曲乐恒得忍受伤痛和被人遗弃的双重痛苦,而后者更令人感伤,感伤俱乐部的出尔反尔,感伤当时自己为什么太无知太轻信于人,做假证来保护言而无信人的利益,伤害的却是自己。
吃一堑,曲家也该长长智慧了,应该明白,要想有个比较称心的结局,只要靠法律唯护自己的利益,哪怕是曲乐恒这辈子不再踢足球,甚至站不起来,也该讨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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