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茵的草坪,热闹闹的球市。然而时常不免有点儿乱:踢球队员“乱动”;场上裁判“乱吹”。结果呢?舆论乱评,有骂娘甚至拳头相加。弄得大家不高兴。这中间的原因固然多多,但不少纠纷盖于“证据不足”,权威机构即使想做公正的“老娘舅”也往往力不从心。眼下,全世界足坛几乎都在寻找治理足坛“乱情”的良策。近日就得到这样的消息:欧洲足联作出规定,今后凡是处理场上问题,一律以录像机镜头为证。笔者认为,这无疑是一个治乱之妙招。
处理违规队员,当然要讲证据。从录像中找证据,听起来似乎也不是什么新鲜的办法。我们不是也常听说某某足协、某某足联为某场比赛论是非,多要“调录像”看看,以追究队员之责任吗。但是,那个“调录像”,却是带有明显的主观行为,也就是说官员们想调就调,不想调就作罢。显然那种“以录像为证”之举,并没有进入足球领导机构工作的正式程序之中。然而。现在,欧足联作出把“看录像”作为处理纠纷的凭证之规定,好就好在它是一种法定程序。它增强了论定是非的客观性,加大了“用事实说话”的力度。因此,不能不说它是对净化足坛风气,遏制腐败的明智之举。
其实,欧足联的这一规定之意义已远远超出了“看录像”本身。它反映了欧足联在治理足坛之乱中的所表现的坚强决心。谁都不否认,如今的足坛是越来越复杂了。一场球的输或赢,涉及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远的不说,就拿最近咱们国人的甲A比赛。有一支球队因开始几场的成绩没有达到原定的指标,结果球队的奖金一下子就少了几百万。也许正是这个诱惑性极大的“钱”,有些国家,有些地方的足坛有关人士是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的,说得难听点,包括主管足球的官员也难防卷入污水之中。正是在这样的微妙的烫手的环境中,谁出来论公道,恐怕有时也是难以让公众信服。唯有客观证据说话,这就是欧足联“看录像”之规定的真正意义所在--公正。(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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