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科斯能否入籍中国,继而代表中国队参加比赛,已在中国足协内部引起了大讨论。马科斯的请求确实让中国足协非常棘手,因为还没有这样的先例。足协内部也有两种意见,一种是欧盟正在清查南美球员假护照问题,如果中国现在找来马科斯,弄不好让国际足联抓现行,没有必要冒这个险。另外中国的事情最好由中国人自己解决,没必要请一个洋人帮忙。另外一种意见是马科斯确实有用,如果他能加盟中国国籍,肯定会对中国队很有帮助。
4月2日开始,足协各处室正忙于内部搬家。4月3日上午体育总局副局长段世杰到足协听取工作汇报,记者下午碰到了阎世铎,阎世铎听闻马科斯想入中国国籍,马上说:“这件事情我确实没法表态,因为它涉及的东西太复杂,你最好问一问技术部的同志。”凑巧主管国家队工作的南勇正与阎世铎商量工作,南勇说:“上午李志民(国力俱乐部董事长)还打来电话询问此事,我提了三点个人看法,第一,马科斯加入不加入中国国籍,不是中国足协出面能解决的,他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文,向当地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第二,马科斯的加盟还要看是否符合国际足联章程,还要看他是否代表巴西国字号队伍打过比赛。第三,如果一切手续都办妥,还要看国家队主教练米卢先生和中方教练组是否想要这名球员。”
针对南勇的三点意见,记者查询了国际足联相关文件,其中《A级赛管理条例》第八章《球员国籍》第18款规定:一名球员如果具备一国国籍,自然具备代表该国国家队上场权利。如果一名球员已入选一国代表队,那么他不能代表另外一个国家比赛,例外情况是如果球员不情愿(如某国被另一国强行吞并)代表一个国家比赛,可以代表另一国参赛;如果一国解体,球员可以放弃原来的国家队资格。马科斯来华之前效力于巴西瓜拉纳竞技队,从来没有入选过任何年龄组巴西国字号队伍,他一旦加入了中国国籍,自然可以代表中国队参赛。
记者还专门到北京国家出入境管理局,就马科斯入籍问题咨询了有关人士。一位负责外籍人士居留签证的警官先询问了马科斯的年龄和国籍,然后说:“他入中国籍几乎不可能,中国在国籍问题上在世界上属于严肃国家之一,我们办理过解放前离开大陆赴台人员回内地的国籍问题,而像你所说的巴西球员,还没有任何先例,也没有任何法律文件可遵循办理。除非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申请,然后经民政部、外交部等相关部门审批,才允许特殊处理。”在听到否定的回答后,记者颇有些失望准备离开时,不经意看到一本新版《出入境须知》,在这本书里记者查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代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其中的第3、7、14、15条对马科斯入籍有直接指导意义。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1.中国人的近亲属。
2.定居在中国的。
3.有其它正当理由的。(包括对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有贡献的、我国公民收养的外籍子女等。如果申请人是专家、高级知识分子、著名人士等有特殊身份的,还应得到有关部门同意,转报公安部审批、发证。)
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五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如果根据国籍法,马科斯入籍中国并非一点戏都没有。而出入境管理局的有关人士称几乎不可能,恐怕主要是因为手续繁琐,另外在体育领域无先例可循。马科斯入籍到底行还是不行,确实出了一道大难题。但是难题归难题,如果不想解,永远是难题,如果想解决,终究还是有路可走。(足球报记者金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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