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女驴友遇难启示:危机暗藏安全谁来保障

  泰山女驴友遇难启示

  ■事件回顾

  【2月12日】

  12日早上8时,济南“鸿飞户外”俱乐部13名(5男8女)驴友从泰山天烛峰景区非正规驴友通道进山。两名驴友与队友分离后,下山过程中因路被雪埋而迷路。17时多,泰山景区公安接到求救电话,驴友称从泰山下山时迷失方向,同行的还有一位女驴友。接到报警后,泰山公安、消防、景区相关部门立刻组织人员上山搜救。当晚,天烛峰管理区安排4批搜救队员上山搜救。

  【2月13日】

  13日,泰山景区公安、消防和景区工作人员200多人参与搜救。13时30分左右,在救援21个小时后,失踪男驴友周冰(化名)在泰山桃花源黄石崖附近获救。营救人员继续搜寻失踪女驴友。

  【2月14日】

  14日,驴友失踪已超过53个小时。搜救的人数增加到240人。搜救人员兵分几路进行,从四周向可能区域辐射进行搜救。18时,女驴友的两位家人从济南赶赴泰安。女驴友在山上已经超过两整天,没有食物和水,再加上山上气温较低,处境非常危险。

  截至22时,失踪近53小时的女驴友仍未被找到,泰山景区加大搜救范围,推断女驴友可能被困桃花源景区井筒峪附近。

  【2月15日】

  15日,救援部门增派搜救人员,搜救人员达到300余人次。重点对桃花源景区井筒峪方圆4000米的地域进行重点搜寻。16时30分,在井筒峪连翘沟附近一处山腰上发现了周冰下山前在三棵树上刻的路标。40名消防官兵赶往这一地点搜救,但截至21时,未找到失踪驴友。

  【2月16日】

  救援人员对桃花源景区井筒峪刻有路标附近重点搜救,13时10分左右,在搜救进行到93个小时后,搜救队员在井筒峪连翘沟附近一处崖壁上,发现了失踪女驴友,但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法医在现场进行勘察,警方介入调查。

  ■律师观点

  女驴友不慎发生意外死亡,同行驴友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权威律师介绍,如果女子是自己不慎坠崖死亡,那么让其他驴友承担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分析:此事应先由警方介入调查,查清死亡原因,排除他杀可能。按照现在掌握的情况看,驴友团队是成员费用自理,自愿参加组织起来的,没有商业机构和人员参与其中。女驴友属于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在她体力不支的情况下,同行驴友商议派专人陪伴她,在迷路后,她因体力不支无法行进,男驴友的求救行为也是合理的。死亡后果的发生是其他驴友无法预见的,驴友成员的行为与女驴友的坠崖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从现行法律来看,女驴友出现意外后,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来要求同行驴友承担法律责任。

  我们是“驴”,但不是“蠢驴”

  ID:英格(董冬,知名老驴,拥有7年户外经验)

  看了泰山女驴友的报道非常的心痛,一个热爱大自然的人却因为爬山失去了生命,而失踪的那天2月12日又正好是她42岁生日,让人感到痛惜。

  但我们必须看到事件背后的原因,并引以为戒,我认为原因有三:其一,自身不听劝阻对危险性估计不足。在后山检查站工作人员拦截后绕道再次从后山进山;其二,自视甚高,准备不足。本只打算到天井湾看看,临时又决定登顶,无论是个人体力还是装备、食物等等都准备不足;其三,缺乏户外常识和必要的保障装备,如果有部手台,有个指北针,有个地形图,即使遇到迷路情况也不会像这样惊慌失措,束手无策。

  其实,热爱户外的精神固然可贵,但平安归来才是最重要的,我们进行户外探险而不是冒险,我们是“驴”,但不是“蠢驴”。当你背上背包准备出发的时候,应该想想你的安全措施到位了吗?出门在外多听听旁人的建议,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户外需要谦虚谨慎的心态,事事多想想,对于一些不在行程规划内的路线尽量不要涉及,多听从领队的建议,不要觉得自己被人管着,实则都是为了自己好。在户外,团队合作是基本,那才是你户外安全的保障。

  领队需要制度的配合

  ID:麒麟(肖佳麒,上海飞思拓户外俱乐部活动部主管,拥有8年户外经历)

  从整个事件上来看,因为整支队伍不是由于商业目的而集合的,领队在事件中不存在责任,个人组织不存在合约性质,没有一定的约束力。就比如说,我们相约同行,但走了一半后我突然要去其他地方了,你说不行,我说你凭什么管我,你又有什么办法?把我绑了?所以对于这样的队伍很难去管理,只能看自己对于户外的认知和理解。

  现在从上海这边来看,大部分出行的队伍基本上都是商业性质的队伍,即使是AA制的队伍,领队在出发前的见面会上也会明确队伍纪律和硬性规定,以确保队伍在户外的安全,这在上海已经成为了一个默认的规矩。

  在商业性质的队伍中,领队就是只领头羊,在活动前必须告知所有参与的队员活动线路强度,让队员对线路有个初步的概念评估;其次要告知其队员活动期间,领队、俱乐部对其有管理和保护权。如果队员走了一半发生类似于走不动的情况,无论下撤或者短暂休息随后继续跟上,按照户外俱乐部的做法与经验,是要有一位领队或协作或向导陪同以确保队员安全。如果在户外过程中,有队员强制性要求脱离队伍,那领队必须当众说明其危险性和不确定性,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离队队员需以书面形式签署离队声明,领队退还活动款项。我如此说,并不是为领队推脱责任,只是想告诉大家,户外领队需要一个完善的制度来配合才能在户外安全有序地带领队伍,不要一出事就责怪领队,有些事情需要深层次地看才行。

  多种合作 互利双赢

  现在很多户外驴友已经不再满足景区安排的常规性游览线路,开拓新线、发现新景点成为了整个户外旅途中一个亮点。其实,景区和户外俱乐部之间未尝不可进行合作,尝试性地开辟出在可控以内的户外线路。

  这种尝试是有先例可循的,比如说尼泊尔布恩山景区,前一段是旅游线,之后的是标准的户外线,领队通过申请,可以进行户外线的徒步和穿越。其间,平均每隔两小时的路程就有露宿的客栈或者是餐厅,在满足驴友户外徒步的前提下,又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一举多得。

  国内部分景区也可以进入这样调整和拓展,如果说,景区方面缺乏户外专业性的人员,那和当地登山协会及正规的户外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发也算是一条可行的办法。合理有效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将一切不确定性的因素降到最低点,既能保证景区安全,又能对其进行更进一步的开发利用,何乐不为!

  驴友事故频发

  安全谁来保障?

  驴友出行 暗藏危机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人们的消费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娱乐休闲等享受型消费的投入比例有了大幅提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以“走出城市、走进自然,自由、自主、健康、互助”为特点的登山户外运动迅速发展起来,并逐渐成为大量城市人群的休闲生活方式之一。“驴友”、“背包客”成为这个人群的代名词。但是,伴随着登山户外运动的飞速发展,也产生了由于法规相应滞后、管理归口不明等原因而造成登山户外运动事故频繁,引起了媒体及社会的广泛关注。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关注新浪户外(微博),了解更多户外资讯。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