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盗窃他人钓鱼竿,后果会怎样?

共同盗窃他人钓鱼竿,后果会怎样?
2019年11月20日 09:38 新浪钓鱼

11月13日,沿河检察院对两名盗窃他人钓鱼竿案件分别作出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为什么一起共同盗窃案件中,两人都涉嫌犯罪,对两人却作出了不同的决定?

案情回顾:2019年10月7日凌晨0时许,犯罪嫌疑人田某(男,19岁)、田某某(男,17岁)在沿河自治县白塔山上玩耍,在玩耍过程中,田某想到自己在该县鸿发驾校练车期间发现下面河边有钓鱼竿,且无人看管,并提议到该县鸿发驾校下面河边处盗窃钓鱼竿用于自用,经田某某同意后,当日凌晨1时许,二人来到该县鸿发驾校下面河边盗窃钓鱼竿,共盗得九根钓鱼竿,准备离开时,被被害人发现,被害人要求私了,私了未果,犯罪嫌疑人田某报案。经鉴定盗窃的九根钓鱼竿共价值1942元人民币。

此图来源于网络

检察官普法:犯罪嫌疑人田某、田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人均已涉嫌盗窃罪。该案中犯意是田某提出的,田某在该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田某某在该案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田某某应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田某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犯罪,积极认罪、悔罪,其社会危险性较小。故该院对田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田某某以其社会危险性较小,决定不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我们不仅自己不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更不能邀请别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共同犯罪,将根据各自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同时我们要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致富,天下除了时间和年龄是不劳而获的以外,从来就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任何违法捷径都不可为,如为之,必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另外公民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绝不给他人任何可乘之机。

法律链接: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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