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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中心为跳水裁判“立法”

http://sports.sina.com.cn 1999年10月26日 11:07 中国体育报

  在成都举行的全国跳水锦标赛上,裁判们已领略到法制的严肃。游泳中心为了加强跳水这个主观打分项目的公正 性,出台了一系列特殊的举措。

  游泳中心领导指出,由于奥运会选拔关系重大,在总共5站比赛中有3站是国际比赛,而这次全国锦标赛和明年 的全国冠军赛是仅有的两次国内比赛,国际比赛中由于绝大部分裁判是外国人,作弊的因素很小,而作为国内比赛的第一站, 成都比赛的裁判问题必须解决好,为此,游泳中心甚至采取了不同于国际规则的一系列新举措。

  首先采取了八人裁判制(国际比赛7人),本单位裁判回避,在7个给分中,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国 际上规定只去掉一个),其余3个为有效分,并且是两组裁判、一共16人一起打分,这是反裁判联合的有力措施。同时还规 定了挡板回避制,就是用挡板把裁判与裁判间、裁判与大屏幕之间的视线相隔离。

  本次比赛还将第一次正式使用计算机分析、复查录像带、仲裁和裁判长相结合的方法,对裁判的评分进行评估。 给出“准确”、“基本准确”、“一般”或“故意不准确”的结论,并以此对裁判进行奖励和处罚。主要指标是给分超过平均 分1分以上、某裁判对某运动员总给分同时给分超出百分之六、以及对某裁判对所有运动员的总给分进行排序,此序与运动员 的实际排序比较,1名运动员的名次颠倒在3个以上的,由计算机自动搜索出考察对象,对违规裁判进行处罚。

  但权威人士也指出,跳水裁判们也无须因此背上包袱,尽打些中间分,对于那些敢于坚持正确评分的裁判,不但 要给予重奖,还要在今后的比赛中优先点名使用。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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