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首页 | | | 滚动 | | | 要闻 | | | 图片 | | | 球迷俱乐部 | | | 体育沙龙 | | | 国内足坛 | | | 评论 | | | 国际足坛 | | | 综合 | | | 排协 | | | 篮球 | | | 风暴导航 | | |
新浪首页 > 竞技风暴 > 综合体育 > 田径 > 华西都市报 > 新闻报道 |
|
昨日上午,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主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长闫世铎一行三人专程来到全国人大浙江代表团驻 地,就著名田径运动员黄志红“转会天津”一事,给浙江代表们一个“说法”———“转会无效”。 据了解,黄志红于1998年从国家队退役,今年1月30日在天津体委注册。然而,据国家运动员交流的有关 规定,“正式办理退役手续的运动员,须在退役两年后,才能凭退役证明与新单位签订协议,并重新办理注册手续。”而黄志 红在没有与浙江省体委中止协议、又在退役后还不到24个月的前提下,与天津体委签订了“注册协议”。此消息传开后,在 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也引起了正在北京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部分浙江代表的关注。国家体育总局得知浙江代表 的意见后,十分重视,于3月10日下午专门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商讨。 昨天上午10时许,闫世铎等来到浙江代表驻地,通报了体育总局的三点意见:第一,总局对浙江代表的监督表 示感谢。第二,黄志红是浙江省培养出来的优秀运动员,总局尊重浙江代表的意见。第三,正式撤销田径管理中心将黄志红注 册天津的决定,“收回黄志红代表天津市的注册证,注册无效。”田径管理中心主任尚修堂向浙江代表介绍了给黄志红注册的 经过后,起身向浙江代表鞠躬表示歉意。王芯克 相关报道:黄志红复出“第一仗”走过场 相关报道:黄志红成天津队员 浙江体委欲讨说法 相关报道:老骥伏枥--走访黄志红 相关报道:铅球名将黄志红落户天津 相关报道:铅球名将黄志红:做妈妈的感觉真好 |
新浪首页 > 竞技风暴 > 综合体育 > 田径 > 华西都市报 > 新闻报道 |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