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殴裁事件”将在江门正式开庭。这一原本用行政手段就能处理的问题,在拖了2个多月后,却最终变成了一起法律官司,其中的种种变化,实在令人回味。
山东方面为保证“打人者”明年参加九运会的资格,不遗余力地出台了诸多相应“措施”。而国家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两个多月前就强调:“一定按严肃、认真地按照规章制度办,按程序处理”。但时至今日仍然是只听雷声不见雨。
全运会是衡量一个省市体育的重要指标,各地方的重视程度非常之高。山东方面为了能够在九运会上争金夺银,必然会拼力保护这几个有实力的运动员免遭“极刑”,这本在情理之中。打人者的教练姚颖的丈夫是山东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之一,她在游泳的选材、训练条件、物质保障等各方面享有得天独厚的“特殊”;还可以“不择手段”地将正在全国甚至亚洲泳坛已有名气的山东籍队员收归己有。据了解,为备战九运会,早在1998年,山东省体委就出台了尖子运动员津贴的有关文件,规定冠军每月的津贴为1000元,亚军500元,季军300元,并进行累计。这样,1999年,武青、柳子谦和亚运会冠军的金浩被姚颖抢到手后,她的津贴也由98年的3万多上升到99年的10万元。规定中指明训练该名运动员半年以上才可享受其津贴的条款,到她这儿却被忽略不记了,这种强抢豪夺的做法严重挫伤了一批年轻教练的积极性。
据悉,山东方面为这场官司聘请了两名律师,并专程到河北、陕西等地进行了取证。据知情人透露,山东方面决定舍卒保车,将4名打人者的责任集中到柳子谦一人身上。力图使最有希望摘金的金浩、武青逃脱罪责和禁赛处罚。另外,他们还派出人马先行到达江门进行开庭前的前期准备,24日下午,2名律师已与他们在江门会合。
打人者最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庭审结果想必会让一直“悬”着的游泳中心有了依据,我们期待着游泳中心的满意答案,还体育一个公道。(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