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息 自悉尼奥运会后,跳水女皇伏明霞成了广告界的骄子,刚接拍的雪碧广告正在全国各城市播映,曾有国内媒体称伏明霞接拍该广告的酬金高达500万人民币,并断言伏明霞的身家约在1500万人民币左右。日前,伏明霞在接受香港媒体采访时否认了这一数字。
伏明霞对不久前国内媒体爆炒的“摇头丸事件”再次予以澄清,“我没有吃摇头丸的习惯,失去2000年北京申奥形象大使的资格纯粹是组织上的安排,跟此事(摇头丸)毫无关系。”对于她目前身家到底多少的各种说法,伏明霞坦言:“我目前的身家是7位数,还没有达到他们说的8位数,当然,我会努力向8位数靠拢的,毕竟,在今天的中国,有钱绝不是件可耻的事,只要自己的每一分钱都是光明正大的。”
听到有媒体称自己接拍雪碧广告的酬金高达500万元时,伏明霞夸张地张大嘴说:“有没有搞错?不会这么高吧?我不能告诉你准确的数目,因为在和可口可乐的合同中规定了任何人不得泄露该广告的具体酬金,但我可以发誓,绝对没有500万元。”
“我所有的收入包括比赛奖金和广告收入加起来达到7位数,我每月工资是1500元左右,这些收入都交给家里人保管,我似乎对理财并不特别有感觉,不过我会努力学习如何管理金钱的。”伏明霞似乎最信任的还是家庭。
“我其实并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或怎么看我,在赛场上我是冠军,但我并没有奢望在生活中也是冠军,只要活得开心点,自在点,这就够了。”伏明霞说。(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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