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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裁判被殴将有说法 江门法院12月开庭

http://sports.sina.com.cn 2000年11月22日15:26 新民晚报

  女裁判陈夏被殴事件将公开审理。陈夏的代理律师林耀强昨晚透露,法院的出庭通知书是昨天下午到上海的,此案将于12月26日在广东江门蓬江区法院开庭。

  据最新消息,中国游泳管理中心副主任薛立表示,体育总局已经决定在本周对外公布对四名殴打裁判运动员的处罚结果。那么,假如体育总局对运动员作出处罚后,陈夏会不会因此而作罢呢?

  陈夏的代理律师林耀强明确表示,“体育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丝毫不会影响我们继续诉讼。”林律师认为,禁赛和罚款的处罚决定,是体育主管部门在系统内对所属人员的纪律处分。原告陈夏的请求则是要求四名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经济损失,是从法律途径上解决四名被告的违法侵权问题。受纪律处罚和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是两码事,两者没有任何关联。禁赛等纪律处罚,丝毫不能解决违法侵权问题。林律师说:“原告不会就此而撤诉或接受任何调解。”

  对全权代理该侵权损害赔偿案,林律师充满信心:“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大量证据证实,原告陈夏在整个被殴事件中无任何过错。她是见四名队员欲打一名广东籍裁判,急呼保安人员上前阻止。她的行为属面对不法行为挺身而出的正义行为。现在有些媒体称,陈夏曾与四名队员发生争执,纯系有违事实。四名被告无端围殴一名女裁判,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民法通则等多项法律,理应依法承担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因此,我们深信法律会还陈夏一个公道。”(李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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