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0月15日在广东江门举行的全国游泳锦标赛上发生4名山东运动员无故殴裁的恶性事件后,中国游泳协会昨天作出了对付勇、金洁、武青和柳子谦4名运动员及教练员姚颖的处罚。面对这份“酝酿”了近100天才拿出的处罚书,当事人陈夏的反应如何……
“很突然,事先我没接到来自任何方面的通知。”陈夏告诉记者。
陈夏直到昨天下午才从一个北京来电中得知这个消息。一位北京的朋友在电话中告诉她:“中体网”上登了泳协对事件的处罚决定。在上网看到这条消息后,陈夏仍半信半疑,因为当天无论是北京还是上海的媒体都没有关于这个消息的报道。“我立刻打电话询问北京的几位记者,他们证实了这个消息。”
“看了这几条处罚,我的感觉是:不如别的项目对运动员违纪、违法事件处理得那么严厉。”记者询问陈夏对这个处罚是否满意,陈夏有点迟疑。她说,泳协对4位运动员处理不一样,我早就有预感。在江门时,游泳管理中心的一位领导曾讲过,4名运动员不是同一个情节,有轻重之分,经过调查后,处理也会有所不同。
在泳协作出的这份处罚中,既有对4名运动员和教练停赛的决定,又有对受害人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医药费的要求,并对山东省游泳协会作出严重警告,可谓面面俱到。对此,陈夏有些不以为然:“我没什么想法。如果当时这几名运动员就能赔礼道歉,就什么事也没了。但当时山东省体委的一位官员只肯承认‘这是不礼貌行为’,所以才衍生出后来这么多是是非非。”
陈夏认为,处罚是一回事,官司又是另一回事,现在她仍等待法庭最终作出的公正判决。(本报记者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