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授权“合作伙伴” 总局训练局被索赔2.4亿元

2013年11月28日14:11  新京报网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张玉学) 在明知五部委联合发文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授权制售冠以“合作伙伴”、“指定”等标识的物品的3个月后,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依然授权新疆吐鲁番天盛和公司继续使用生产印有“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合作伙伴”的饮料,并收取百万元赞助费。随后,新疆吐鲁番天盛和公司产品在全国下架,达上亿元损失。为此,该公司将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告上法庭索赔2.4亿余元。

  记者上午获悉,目前北京市二中院已于10月立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因为这场损失工厂已经停工,我们员工在面临最难的时刻,训练局必须为此负责。”今日上午,原告公司副总经理李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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