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钢:陶菲克完美又不十分完美 因悲剧情怀凸现传奇

2013年07月14日12:21  《羽毛球》杂志

  文、洪钢

  陶菲克[微博]退役了,关于他的文章很难写,因为他的球技是公认的,俊朗是公认的,不羁是公认的,婚姻是美满的,成绩是实打实的。没有任何争议题材,除了唱唱赞歌,道一声珍重,还能写些什么呢?

  在网上搜索“陶菲克”,蹦出来了他成名的1999年全英赛决赛对阵盖德的全本录像。那时盖德22岁,陶菲克17岁,分明两位英俊小生,两张稚气未脱的面孔,竟然已是全英舞台的主人。有了这场比赛,何谓金童,何谓天才少年,一看遍知。只是那天他出场的样子,暴露出原来陶菲克也是会腼腆和拘谨的。

  人们为什么会喜欢上某一名球星?忠诚于某一支球队?放在体育社会学里,可以写出一本书,但对球迷来说也许很简单:因为他们曾伴随我们成长。

  陶菲克从1999年成名,到现在是14年。这14年,够多少人从不会拿球拍到业余高手,又够多少人从青春懵懂到娶妻生子?人的一生交际无数,但是能在14年间始终存在于你生活中的又有几位呢?不少通讯录中的名字和号码,虽然还在那里,实际却早已离开。大多数人的生活都会在14年里变得面目全非,但是对于喜欢陶菲克的球迷来说,却有幸得到一位忠诚地陪伴你14年的伙伴,他坚守赛场的同时,也帮你记录了生活中的若干重要节点。我一向认为,我们痴迷一名球员或一支球队,毋宁说,是在痴迷我们自己,是自恋属于我们的时代。当我们喟叹陶菲克或其他球星退役是一个时代的结束时,更像是不舍离我们远去的年华。

  当年转播林丹和陶菲克比赛的时候,我不止一次被质疑“更喜欢陶菲克”。这两天在网上看到不少写陶菲克的帖子或博客,发现作者们远比我更了解陶菲克,文字中充斥着远比我浓烈的情感。平心而论,《羽毛球[微博]》杂志直接把这些文章拿来用用,比组织我们这些记者来写,要生动得多,精彩得多。

  这些文字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人写到他或她从2007年开始看球并喜欢上陶菲克,这让我稍感诧异。2007年吉隆坡世锦赛,陶菲克输给了一名印度选手,自那之后单就成绩而论他已经算不上顶尖高手。从那年才看球却喜欢陶菲克,无异于过五关斩六将的戏码全都错过,水淹七军之后才迷上了关羽,这样的痴情在网络时代似乎不大容易出现了。不过我随后就心有戚戚焉,因为陶菲克在羽毛球场上的价值不在于胜利,而在于他的比赛内容。征服领奖台,只需要比对手强一点点的技战术;征服球迷,却需要比肩完美的技战术。冠军只有一个,完美却可以有不同标准。

  虽然当我提出陶菲克是一位因悲剧情怀才凸现传奇色彩的球员时候,朋友指责我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但我还是认为他和我喜欢的另一位球星马拉多纳一样,是有些悲情色彩的。这种悲情是对命定的抗争,也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

  悲剧这个词在网络时代已经贬值了,因为它已经变成了嬉皮笑脸的“杯具”,“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的悲天悯人让位于“岁月是把杀猪刀”的得过且过。但是,悲剧情怀左右生活的力量依然没有减弱,因为人们仍然需要英雄和传奇,每个人都有不屈于现实、“老子不干了”的本能冲动,但大多数人只能期盼英雄去代替我们抗争,从一段传奇中抚慰安于本分的心灵。陶菲克就是那个敢于正面挑战不公的人,对裁判不满大闹的多,真敢罢赛离场的少;对管理部门抱怨讥讽的有,真敢退出不玩的无。而这些陶菲克都干过。

  虽然在管理层眼里,陶菲克至少得算个刺头,但他绝不是彻头彻尾的混蛋,他还有柔软的一面。比如忠诚于他的恩师穆利奥,虽然教练就是一“土”帅;比如善良、耐心地对待球迷、媒体,从未有他把脾气发在这两个人群身上的报道;当然还比如在塞维利亚受伤后孤儿一样的无助;在雅典领奖台上像孩子一样地哭泣。当一个人同时拥有桀骜不驯和忠诚善良的个性,而且又都能用对地方的时候,他很容易变得可爱起来。也正因为这两种个性的矛盾,他注定无法跳出现实,即便“娶”入豪门,还是要在那个圈子里打转。从1996年进入国家队,陶菲克就是再出色,也注定要亲历辉煌的汤杯5连冠到惨淡的奥运无牌,把自己变成一个没落“王朝”的缩影。直到退役的这一天,那个完美又不十分完美、强大又不十分强大的陶菲克才终于走出了羽毛球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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