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律师评海明倒戈一事:在中国有违职业操守不被允许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03月07日09:39  信息时报微博

  此前桑兰(微博)的天价索赔已引发不少网友反感,斥为“炒作”。而这一次,她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的背后捅刀则更引来了不少非议,认为海明倒戈的行为有违律师的基本职业操守。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州易春秋事务所的贾施平律师,贾施平表示,由于海明目前是一名美国律师,他此前代理的桑兰案件也是在美国提出起诉,适用的就应该是美国的法律,用中国法律来评判其是否违反职业操守并不合适。但类似的事情如果发生在中国,则是中国律师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

  贾施平举例:比如中国律师为一名当事人代理刑事案件,在这过程中发现其还有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的刑事犯罪,律师只可以要求自己的当事人自首;如遭到拒绝还可以选择解除代理关系,但并不能由律师到司法机关举报,即便是解除关系后也不可以。因为律师是在履行代理义务的过程中得知这个事情的。贾施平表示,“假如是普通公民就有向司法机关举报的义务,否则就构成包庇罪;但对律师来讲,法律允许他不举报,如果去举报的话就会受到律师协会的惩罚。这是对律师和当事人之间信任关系的保护,这也是一种很特殊的信任。”

  当然,由于事件发生在美国,贾施平认为无法用中国律师的行业标准去要求海明,“职业道德,包括职业纪律,都是在行业内产生的,不同社会有不同的要求。当然,如果不是从律师的角度,仅仅是从普通人的角度来看,即便是美国的律师,跟他的当事人也应该有一种特殊的信任关系。”

  信息时报记者 邓菲菲

分享到:

相关专题:桑兰天价索赔案专题 

更多关于 桑兰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