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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亲身体味“零抢跑”规则残酷 闪电也曾被罚

http://sports.sina.com.cn  2012年02月25日14:02  大连晚报微博

  ■首席记者 孙卫东

  自从国际田联2010年开始实行零抢跑规则后,博尔特和刘翔一样,都倒在这一规则之下。国际田联这样的严厉规则究竟公平不公平,眼下被很多人热议。我们也一起来看一看有关起跑规则的不断修改的过程。

  田径短跑起跑规则一直都在不断的变化,最古老的比赛没有抢跑限制措施,即“无限次抢跑”,理论上一名选手抢跑100次也不会被罚下。其后国际田联制定了“二次抢跑”规则,一直沿用到2003年以前的比赛,规定一名选手允许抢跑一次,第二次抢跑才被取消比赛资格,参赛选手可以轮流抢跑而不被罚下,这样的规则导致比赛中选手轮流抢跑高达六、七次,比赛变得“没完没了”。

  2003年国际田联施行了“一次抢跑”的规则,规定在比赛中如第一次出现抢跑,不会追究任何人的责任,包括抢跑者本人,而第二次抢跑的运动员将被罚出场,即使其是首次抢跑。“一次抢跑”的规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冗长的比赛发生,因为总共只允许抢跑一次,但只惩罚第二次抢跑的选手并不公平,而且这样会促使有的人利用规则缺陷故意抢跑,打乱对手的节奏,增加对手的心理压力。刘翔此前使用过这样的战术。

  2010年,国际田联推出“零抢跑”,所谓“零抢跑”就是任何一名运动员只要抢跑,就将被取消比赛资格,不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新规则实施后,第一项世界大赛就是2011年大邱世锦赛,男子100米牙买加飞人博尔特成为最早的“牺牲品”。“闪电”因抢跑被罚,一度引发了巨大争议,有关“零抢跑”规则被认为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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