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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田径赛中侵犯他人领空并造成影响就是犯规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8月30日09:09  东方体育日报

  2011年大邱世锦赛110米栏决赛,刘翔在途中跑与罗伯斯并驾齐驱,直到第9栏,刘翔已经稍稍超出了罗伯斯。但是,第9栏到第10栏的栏间,罗伯斯的手打到了刘翔,这也导致刘翔在身体重心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在第10栏上栏时发生了打栏。每个运动员都有属于自己的道次,每个道道宽1.22米,从地面到空中都是属于该名运动员的。在比赛的任何阶段,侵犯别人的领空,并且对他人的比赛造成影响的,就属于犯规行为,应该被取消比赛资格。

  虽然比赛中罗伯斯的犯规够得上处以取消资格的极刑,但是发现这样的“越界”犯规在每秒行进10多米的110米栏比赛中,靠裁判肉眼的辨别是很难做到的,毕竟两个道之间的分道线只有5厘米宽。所以,赛后经过中国代表团的申诉再到仲裁委员会调出比赛录像,最终判定罗伯斯犯规取消成绩。整个程序是合理的,并不存在裁判失误的说法。

  外界热炒的重赛的说法,在我看来基本没有任何的可能性。在没有牵扯到冠军的情况下,一般不可能重赛。除非第一名与第二名成绩在千分之一秒以内,肉眼与机器都无法辨别谁是冠军谁是亚军,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两名运动员之间会有重赛,因为田径比赛冠军就只有一个。其他的情况重赛都是不太可能的。就好像我之前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裁判,第二名与第三名之间成绩在千分之一秒以内,因为无关冠军,就是并列,当然也不属于重赛的范畴。

  文/张庆文(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副院长,博士,国家级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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