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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冠军楼云终审被判归还宝马 责令返还公司财务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12月20日03:3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朱燕)奥运冠军“跳马王”楼云被“老东家”上海远界网络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公司财产。日前,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楼云上诉,判令其向公司返还宝马轿车等物品。

  据了解,2006年8 月,上海远界网络科技公司任命楼云担任该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2007年底,公司表示由于亏损,请楼云及时处理北京分公司注销等事宜。但此后,楼云只将相关证照交还给公司,其使用的宝马轿车等财物却未返还。为此,被诉上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令楼云返还宝马车等物。

  楼云提起上诉后,日前,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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