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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无前例失误却要王明娟负责 若受重伤责任该谁担?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11月22日18:40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在韩国高阳举办的第20届世界举重锦标赛女子48公斤级赛场出现惊人一幕,中国选手王明娟最后一次试举的118公斤挺举成绩被判无效,到手的挺举冠军拱手让人,只收获了抓举和总成绩的两枚金牌。成绩被判无效的原因则令人啼笑皆非。

  身为组委会工作人员--加重员的工作失误,在为王明娟的最后一举加重时只加了一边,另一边也应该加的3公斤完全被忽略。就这样,王明娟举起了本来应该是118公斤平衡杠杆,现在却只有115公斤的跷跷板。将精力全部投注在能否试举成功的王明娟完全没有想到设备有问题,而是兴奋地奔下场和女举总教练马文辉拥抱欢庆。直到10分钟后,才从比赛仲裁处获知杠杆有问题,需要在5分钟后重新试举。

  出于保护运动员的考虑,中国女举队放弃了重新试举的机会。因而这样一个工作人员的失误变成了由运动员来埋单。试想一下,脱掉了竞赛服装,准备好去领奖的王明娟,在几分钟之内要热身,要试举,如何来得及?如何保证她不会受伤?

  且不说组委会给了5分钟来重新试举这件事,回到王明娟的最后一次试举。她是当成了真正的118公斤的杠铃来尝试:两腿平行保持静止状态,先曲腿预蹲,接着用伸腿伸臂动作将杠铃举起至两臂完全伸直,最后两腿收回平行保持静止。整个过程用尽全身力气,没有丝毫的分神。可这是一个两边重量不平衡的杠铃,稍有差池,便有可能重重掉落或者重重摔下,想起来真是令人后怕。万一砸下来,王明娟会怎样?谁也不知道,但可以想见后果一定相当严重。如果这样,恐怕就不仅仅是金牌的问题了。

  说到金牌,还不得不假设一种情况——王明娟倒数第二举的成绩只能拿总成绩银牌,迫切需要最后一举加重来夺金。如果不重新试举,就没有金牌;如果重新试举,就可能因热身不足而受伤,并夺金无望。这时候,王明娟和中国女举队就不能如现在般轻易的放弃重新试举。

  出了这样的纰漏,世锦赛的组委会只是若无其事地要求中国队5分钟后重新试举。史无前例的加重失误,将对运动员造成多大的伤害?他们没想过。所以,万幸的王明娟试举成功了,没有造成什么后果,组委会没有了责任,这比赛的成绩就不作数了,就变成了要运动员重新试举。那么,组委会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史无前例的失误缘何上演,真的就只是失误?而不仅仅只是对身为受害者的运动员急于做出某种安排。

  王明娟,与陈燮霞、杨炼同为中国女子举重的中坚力量,已是三届世锦赛的冠军,又在第十一届全运会再次夺冠。却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时因腰伤未能出战,北京奥运会时亦因状态欠佳只能观赛。这样一名优秀的运动员如果因一次加重失误而受伤,这损失也要由运动员自己来承担吗?

  一次失误,没有严重后果,就这样过去了。遭遇了不公正裁决的王明娟只能站在挺举铜牌的台子上,看着本应由自己站上的冠军台上别人的笑脸。更多的像王明娟一样的举重运动员则在试举时不断思考:这是杠杆还是跷跷板?举起了它,我还能健康地走下台吗?

  因此,世锦赛组委会是不是可以在发现失误后好好地思考一下,到底怎样处理才是最妥当的。难道不能所有运动员都重新试举?一条链子上的一个环坏了,就修理这一个环,非得等到修好之后,发现已经不是原来的链子才愿意重新来过?

  (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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