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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引发中国体育体制思考 究竟是谁动了于芬的奖金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2月29日07:09  解放日报

  

讨薪引发中国体育体制思考究竟是谁动了于芬的奖金
讨薪引发中国体育体制思考究竟是谁动了于芬的奖金

  2008的中国体坛,有一部“连续剧”从年初演到了年尾,主角分别是中国跳水叱咤风云的两位“铁娘子”于芬和周继红。从最初于芬的回归国家队风波到之后的“追讨奖金疑案”,期间的情节可谓跌宕起伏。但愈演愈烈的“讨薪”事件,也从一个侧面让我们对现有的体制和观念有了一些思考和警示。

  起因源于“回归”

  今年年初,曾经带出了伏明霞、郭晶晶等名将的前国家队副总教练于芬在自己的博客上表明心迹,希望能在奥运会之前重返国家队为国效力。但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跳水队领队周继红很快表态,国家队不会作任何变动。

  事件由此升级。时隔不久,于芬发了一封检举信给国家体育总局纪委,举报中国跳水队的财务管理严重混乱,领队周继红没有兑现本应属于她的巨额比赛奖金,总额达几百万元人民币之多,并从此开始了她的“漫漫讨薪路”。

  意在追讨“说法”

  事实上,于芬基本“翻案无望”。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已经确认,举报信中所有18笔款项都已经发放给了她,几乎所有证据都对她不利。撇开事实的真假不说,其实,于芬要追讨的并不完全是钱,而是要追讨一个“说法”。

  身为伏明霞、劳丽诗的教练,于芬争取过无数次,却始终未能到奥运会现场指挥弟子比赛。无名无份的于芬,最后创办了“体教结合”的清华大学跳水队,并培养出了周吕鑫、王鑫、林跃等一批世界冠军。但是,清华跳水队原本享受的“双注册制度”和“独立组队参加比赛”等政策被逐项取消,劳丽诗等优秀运动员纷纷流失,于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清华跳水队这支体教结合的典范走向末路。

  制度需要“改革”

  在中国体坛,“讨薪”不是一个陌生的词语。

  最著名的两个“讨薪”故事,来自于田径场。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国著名女子中长跑选手王军霞在退役后表示,自己与教练马俊仁因性格不合而分手。其实直接导致两人分手的原因,是因为当时王军霞不满马俊仁支配自己的奖金。2006年,火车头马拉松队4名退役女队员艾冬梅、郭萍、臧云杰和李娟把教练王德显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他私自侵占了原本属于她们的奖金。

  所有这些,都源于制度的不完善。如果奖金的发放再“单一”一些,明细再“具体”一些,手续再“严格”一些,可能后果不至于这样。此外,人事大权、经济大权一手抓的“家长式”管理方式,从接连不断的师徒、上下级“纷争”来看,也是矛盾和冲突滋生的根源所在。这样的制度如果没有一个可以信赖的机制来监督,或许还会有新的“于芬”出来。本报记者 龚洁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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