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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全国青少年斯诺克锦标赛举行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2月25日10:12  我的台球网

  “MY147杯”第六届全国青少年斯诺克锦标赛定于2009年1月6至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东英桌球俱乐部举行。

  “MY147杯”第六届全国青少年斯诺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台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东莞市台球协会 广东省东莞市东英桌球俱乐部

  三、官方网站 我的台球网(www.my147.com)

  四、时间地点 2009年1月6日至9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东英桌球俱乐部举行。

  五、比赛项目 斯诺克青年组个人赛; 斯诺克少年组个人赛。

  六、参赛资格

  (一)1990年1月1日后出生至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选手参加青年组比赛;(二)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选手参加少年组比赛。(三)少年组适龄选手可参加青年组比赛,须在报名时注明(但每名选手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四)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进行体格检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相关证明后方可参赛。

  七、报名办法

  (一)各省、市、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组队参赛,各队报名人数不限。(二)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报名(无台球协会的地区的选手除外)。(三)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以报名表传真至承办单位(0769-22299199)或者登陆我的台球网(www.my147.com)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69-22299199。(四)参赛选手请于2009年1月5日到广东省东莞市东英桌球俱乐部(东莞市东城区花园新村黎屋围大道金古大厦2楼)报到。

  八、竞赛办法

  (一)各组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为单败淘汰。(二)第一阶段各组根据报名人数,分成4至8个小组进行小组单循环,采取5局3胜制。小组名次依次按胜场、净胜局、胜局和单杆高分计算。(三)第二阶段各组每小组前两名出线,进行单败淘汰赛。采取7局4胜(决赛9局5胜)制。(四)比赛采用国际台联和中国台球协会的通用规则。

  九、奖励

  (一)各组冠军获冠军奖杯一座、证书和相应奖品。(二)各组亚军获亚军奖杯一座、证书和相应奖品。(三)各组4强获证书和相应奖品。(四)各组8强获证书。

  十、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 主任:王 涛 委员:张晓冬 张毅图(二)裁判长:邓世豪 裁判员:由中国台球协会指定。三)记录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经费

  (一)赛会提供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住宿,其它参赛费用自理。(二)赛会提供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旅差费、食宿费和工作费。 (三)选手家人及陪同人员费用全部自理。(四)每名选手参赛报名费50元交中国台球协会。

  十二、参赛要求

  (一)遵守赛会纪律,服从赛会安排;严格遵守赛会规定的会议、活动、比赛和起居时间。(二)每轮比赛开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需到检录处检录。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未到场的选手视为弃权;有两场以上弃权的选手(含两场),(三)对当值裁判裁决不服的申诉需在判罚后双方选手下一击出杆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四)参赛选手禁止携带移动电话进入赛场;(五)参赛选手比赛期间在任何场所严禁吸烟、饮酒、赌博或进行其它不良行为。(六)选手须着标准比赛服装参赛(领结、长袖衬衫、马甲、深色西裤、黑色光面皮鞋)(七)未经许可比赛期间不得参加商业赛事和宣传活动;(八)选手严禁佩带饰物参赛,佩带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台球协会认可;(九)严禁任何违法乱纪和有悖道德伦理的行为。(十)参赛选手须遵守正常作息时间及大会住宿安排,由大会安排住宿的选手不得安排其它人员留宿。(十一)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台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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