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国跳水锦标赛结束,新一届国家队集训才刚公布名单,因为一名清华跳水队的选手在获得全国比赛前三名后无缘国家集训队,让围绕着中国跳水的“于周之争”再起波澜。日前,一封于芬在9个月前举报周继红涉嫌私吞自己奖金的检举信在不明身份人士的博客上曝光。
在这封2008年1月28日于芬提交给国家体育总局的检举信,于芬列举出自己培养的选手包括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林跃、王鑫及何姿这7名队员的身上,均存在着她本应拿到的奖金,但她表示自己只拿到15.7万元,其余都没有下落。在检举信中提到,“根据奖金发放的有关规定,教练员带一名运动员满四年,在该运动员离开后的两年内应享受同等奖励,两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比例发放奖金。以上清华队员从离开我到获世界冠军等获奖名次的时间均未超过规定发放奖金的范围,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奖金均未发放给我。而国家队奖金的发放惯例是由跳水队负责人上报,游泳中心批准方能发放。那么我近十年的奖金被跳水队负责人周继红到底报给谁而又最终落入了谁的手中了呢?”
虽然检举信中于芬并没有给出自己未能拿到的奖金究竟是怎样一个数额,但她表示:“近十年来,我培养的运动员多次获得国内外赛事的冠亚军,按照有关规定,作为他们的教练,我理应享有相当数额的奖金,累计下来已达几百万之巨。”
而检举信曝光后,于芬在接受记者访问时,也承认曝光的内容和她提交的信件基本一致,但她也不知道是何人出于何种原因把信件曝光的。而且她认为检举信曝光和国家集训队公布名单两事件并没有直接联系,她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并不涉及和周继红的私人恩怨。
值得一提的是,于芬的这封检举信提交到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至今已经差不多有9个月的时间,检举信所列问题是否属实,有关部门至今没有任何明确的说法。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