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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安机关新举措:举报涉奥犯罪最高奖50万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8月01日11:4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童丹 通讯员 陈森盛 黄延浩 张毅涛) 现在至10月1日,对群众举报的涉奥犯罪线索,广州市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核实并根据举报线索侦破有关案件的,举报人将获得1万~50万元奖励。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日公布了此项奥运安保举措。

  举报涉奥犯罪奖励到十月

  广州警方昨日表示,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奥运安全的重大隐患,确保2008年奥林匹克科学大会在广州市顺利举办,以及奥运会期间广州市社会治安稳定,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奥犯罪线索,同时会对于举报人资料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对举报涉奥犯罪线索的奖励规定,施行至10月1日废止。

  举报套牌假牌车也有奖

  此外,广州市公安机关昨日还公布了举报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犯罪案件的奖励标准。

  从即日起,群众如果发现套牌、假牌车辆以及涉及车辆牌证的违法行为,均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及时进行调查,并对提供线索侦破有关案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涉奥犯罪奖励规定

  举报涉奥犯罪内容

  群众在奥科会、奥运会期间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涉奥重大案(事)件线索,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实,在破案或处置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涉奥重大案(事)件,特指暴力恐怖事件、境内外非法组织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实施破坏的案(事)件、造成涉奥人员及外籍人员伤亡的案(事)件、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刑事案件。

  不属奖励范围情况

  (一)犯罪嫌疑人自首、主动归案的;

  (二)共犯检举的;

  (三)公、检、法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审理过程中新发现或本人新交代的;

  (四)案件受害人及近亲属提供和指认的。

  奖励标准

  1.群众举报有价值重大案(事)件线索的,广州市公安局将根据其作用大小,按照奥运安保举报线索奖励标准,给予1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2.对群众提供举报线索,国家及有关部门有特殊规定的,奖励金额不受上述数额限制,不重复奖励,奖励金额小于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3.多人提供和举报同一案件或同一事件线索的,按照举报时间先后或线索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时间相近、价值相同的,在规定幅度范围内酌情分摊。

  4.广州市公安局负责举报的受理、查证、奖励等有关工作。对于举报其他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认真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涉牌涉证违法车辆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公安机关侦破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犯罪案件的,将按以下奖励标准向举报人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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