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邮政禁、限寄物品的规定中,各类邮件禁止寄递下列性质的物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容易腐烂的物品;各类活的动物;各种货币;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
根据相关规定,邮政营业部门收寄邮件时,遇有对物品性质不能识别的,用户应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确非危险物品鉴定证明后,方可邮寄;用户匿报、错报邮件内件名称,违章夹寄禁寄物品,造成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由用户担负各项损失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邮政部门将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丁瑶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