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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奥运期间购买遥控航模须实名登记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7月24日14:29  中国新闻网

  今天北京警方发出奥运期间全市禁飞提示,要求销售、购买遥控航模、滑翔伞等小型航空器均要登记备案,并提醒市民:自7月20日起至9月25日止,全市各类庆典活动不能使用系留气球和空飘气球,一旦发现空中有可疑飞行物或发现有人操纵小型航空器准备起飞的,可拨打110报警。

  今天上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民航、体育、工商等部门,对本市落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禁止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飞行活动的通告》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未发现有违反《通告》的行为。

  按照《通告》要求,自7月20日起至9月25日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除举办奥运会及残奥会特殊需要,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进行飞行活动。对在奥运期间违规飞行的活动,体育、公安、气象、教育、旅游、工商、市政管理等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对因举办奥运会及残奥会特殊需求,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进行飞行活动的,要经北京奥组委提出申请,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记者王蔷 通讯员韩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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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飞行的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包括:小型飞机(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伞、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遥控航空模型等。

  四点提示

  请各航空俱乐部、航空运动协会、通用航空公司、航模培训班以及各类飞行活动爱好者要自觉遵守《通告》要求,在奥运禁飞期间停止一切飞行活动。

  各小型航空器生产、销售单位要严格落实登记制度,对购买情况登记备案。

  在举办各种庆典、促销、婚庆等活动时,请勿使用系留气球和空飘气球。

  市民一旦发现空中有可疑飞行物或发现有人操纵小型航空器准备起飞的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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