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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期间中国将对七类广告严加审查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7月23日15: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三日电(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奥运期间新闻媒体广告发布管理,将对七类广告严加审查。

  北京奥运期间各新闻媒体单位重点审查的广告是:涉及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安全内容的;涉及宗教、民族、种族内容的;涉及传销、非法集资等影响社会稳定内容的;涉及奥运有关内容的;涉及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内容的;涉及与兴奋剂有关内容的;涉及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处方药药品内容的。

  通知要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严禁超时、超量和各种形式的违规插播广告;严禁播出导向错误、内容低俗、格调低下的广告以及虚假违法广告;严禁在转播节目中,以任何形式插播自行组织的广告。

  报刊出版单位禁止刊载含有淫秽、色情、迷信内容或格调低下的广告;禁止刊载介绍赌博技术的广告;禁止刊载介绍汽车解码器、万能钥匙、麻醉专用药等各种可用于犯罪技术的广告。药品、保健食品、消毒及其他生活用品的广告,不得出现表示提高、增强性生活能力及性生理器官的内容。非法印刷品广告不得随报刊发行配送。

  严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严禁发布A型肉毒毒素及其制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广告。与此同时,各新闻媒体单位要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紧紧围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积极参与、创作、发布更多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富有感染力的公益广告作品,大力宣传“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和时代精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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