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芬回归国家队彻底破灭 大动肝火并非只为自己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07:11  城市快报

  快报讯(记者苏娅辉)1月25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副主任李维波出面发表声明,于芬“回归”国家队的路彻底被“堵死”。2月22日,中国跳水队领队周继红在“水立方”第一次正面表态:“教练班子无需调整。”这使得于芬与周继红之间的矛盾愈加不可调和。昨天下午,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桦又一次发出官方声音:“于芬在各种场合以各种方式不断发表一些针对国家跳水队不负责任的言论,这些言论不仅严重干扰了国家队的正常备战,极大地损害了跳水项目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而且还虚构或捏造了许多与事实完全不符的内容,构成了对个人的人身攻击。”

  李桦专门解释了国家队的奖励政策,即: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运会和亚洲锦标赛上获得相应名次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可以获得国家奖励。教练员的奖金按照运动员出成绩的时间向前推算4年进行计算。在4年的训练周期内,每年的奖金比例分别为40%、30%、20%和10%。现任主管教练与助理教练的奖金分配比例为70%和30%。“每次进行分配时,先由国家跳水队和跳水部提出方案,然后由办公室包括财务人员进行复核,最后报中心领导批准后具体实施。中心成立以来一直按照上述原则对各项大赛的奖金进行发放,不存在克扣教练员奖金的问题。国家跳水队并无独立的财务账目,所有财务往来全部由中心统一管理。”

  对于于芬提出的“国家队10年未能培养出奥运会冠军”的说法,李桦予以否定:“新组建的国家队于1998年2月成立,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和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均是中国代表团中夺取金牌最多的一支队伍,并且也是中国参加奥运会以来获得金牌总数最多的一支运动队。于芬对现有教练班子的指责是不负责任的。”对于于芬所说的“抢注”和“偷”队员,李桦更是不赞同:“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早在2005年已有定论,根本不存在这个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于芬不执行总局和中心关于运动员注册和交流的相关规章制度所致。”在奥运会备战异常紧张的时刻,李桦做出回应就是希望于芬不要再“无理取闹”,影响队伍的正常备战。于芬如此一闹,能否“掀翻”周继红是个未知数,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她“回归”国家队的梦想彻底破灭了。快报讯(记者苏娅辉)昨天上午传出消息,于芬将就国家队奖金分配问题向中纪委检举周继红。她表示自己这么做并非要针对某一个人,而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清白。

  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争金夺银,国家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凡是运动员在世界大赛中获得冠军或是亚军,指导的教练员同样可以按照比例获得国家下拨的奖金。于芬表示:“伏明霞、郭晶晶、劳丽诗、周吕鑫、王鑫、林跃、何姿等队员,自从1998年以来在各项国际大赛中取得过无数冠军和亚军,按照规定,国家对上述运动员的教练员都下拨了奖金,而且部分省市也对这些运动员的教练下拨了奖金,而这些奖金基本上都汇集到了国家队负责人的手上。”

  于芬透露,这些奖金的总额应该达到了几百万元人民币,周吕鑫、王鑫等队员都是她在清华跳水队一手培养起来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她仅拿到了15.7万元人民币。“在过去的10年里,我和清华大学校方,部分省市地方队的领导都曾经就奖金问题找过游泳中心和跳水队负责人,但一直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于芬强调,遭遇此种状况的教练绝非她一人。她“状告”周继红并非只是为了讨回自己的利益,她是为所有“受欺压”的人“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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