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中心对于芬继续关门 对其多点指责逐一回应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06:3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 王智)对于清华跳水队总教练于芬指责国家跳水队领队周继红不按照规定发放比赛奖金等问题,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主任李桦昨日进行了三点反驳,称游泳中心将以大局为重,排除干扰,集中精力做好奥运备战工作,继续关紧于芬回归国家跳水队的大门。

  对于于芬指责的“克扣奖金”,李桦强调游泳中心一直在按规定发放奖金:“在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亚运会和亚锦赛上获得相应名次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可以获得国家奖励。教练员的奖金按照运动员出成绩的时间向前推算四年进行计算,在四年的训练周期内,每年的奖金比例分别为40%、30%、20%和10%。现任主管教练与助理教练的奖金分配比例为70%与30%。”李桦指出,全国比赛奖金由省市负责,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不在国家奖励之列,国家跳水队没有独立账目,这实际上是驳斥于芬放炮的目标错误。

  对于于芬指责“中国跳水队教练班子水平不高”,游泳中心用较大篇幅反驳道:“新组建的国家跳水队于1998年2月成立之后,培养出了一批年轻的奥运会冠军或世界冠军,不断巩固并扩大了我国跳水项目在国际上的领先地位,中国跳水队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和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均是中国代表团夺金最多的一支队伍……因此,对现有教练班子的指责是不负责任的。”

  至于于芬指责国家跳水队指使各省市运动队“抢注”清华跳水队队员,游泳中心的观点是: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早在2005年就有了定论,主要原因在于于芬同志不执行体育总局和游泳中心关于运动员注册和交流的相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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