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广告需合法 北京市工商局提醒奥运收藏品别虚夸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15:28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滨)升值潜力大、增值率高,“增值率达到200%”……奥运收藏品广告近来频频出现在各种媒体。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今年1月广告监测报告时指出,奥运收藏品广告不得做出不切实际的升值承诺。

  随着奥运会的临近,很多跟奥运有关的收藏品纷纷上市。收藏品广告通常都是大版面且文字内容较多,钱币、邮票、工艺品、书画等收藏品往往突出宣传产品的收藏价值、升值空间等内容,有的声称“增值率达到200%”等。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指出,收藏品尤其是奥运收藏品是否具有升值价值,升值价值到底多大,升值幅度能否达到广告中表述内容都无法预知,消费者应理性选择,切忌盲从。在发布奥运收藏品类广告时,必须首先确定该产品是否经奥运相关部门授权生产、销售;同时,奥运收藏品广告应符合广告法规定,不得做出不切实际的升值承诺。D044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