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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射击队队员致队友身亡 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14:03 上海青年报
一次训练间隙的嬉闹,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在去年一次夜训时,原上海射击队队员陈某过失将队员阿泽(化名)击倒致死,他的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昨天,陈某被闵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或许是因为阿泽家属已获得一定赔偿金的原因,他们并没有向陈某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本报记者 陈轶珺 通讯员 杨克元 这场悲剧发生在闵行区金都路上的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射击馆内。记者了解到,按照训练计划,去年12月3日上海飞碟队的二线队员要进行空枪训练。在休息期间,也就是大约晚上6点40分左右,陈某从队友手中要来一颗自认为不能击发的猎枪子弹装入枪内,与阿泽玩耍。嬉笑之间,只见陈某将枪口指向阿泽的腹部嬉闹并扣动了扳机。 之后发生的一幕让大家惊呆了,阿泽的腹部被枪弹击中,他倒在了血泊中。 事发后,运动中心紧急拨通120急救电话,由于伤势过重,虽经医生奋力抢救两个多小时,阿泽最终仍因失血过多死亡,年仅20岁。 悲剧发生后,公安很快介入调查。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陈某在第二天被刑事拘留,12月18日被逮捕。 闵行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陈某由于过失而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情节较轻,依法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陈某能认罪,且被害人亲属已得到经济赔偿并表示谅解等,依法可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这场悲剧的发生留下了一个疑点,陈某是如何得到那颗猎枪子弹。记者从法院了解到,据陈某在审理中陈述,这颗子弹原是一颗未打响的废弹,所以他拿来玩耍,根本没想到会发生意外。因为一般废弹能打响的概率不到万分之一。 ●事件回顾 12月3日晚18时40分,上海警方接110报警称,位于上海闵行区金都路的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内发生枪支伤人事件。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事发当时,两名射击运动员正在训练间隙嬉闹。其中一名运动员陈某误以为自己枪中的子弹无底火无法击发,无意中扣动扳机,导致与之嬉闹的另一名队友腹部被击中,后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链接】 射击运动安全规范 因为涉及枪弹,射击运动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运动,有关安全保护方面的规则也相当健全。 根据国际通行的射击比赛规则,射手在得到“装子弹”或“开始”的口令、信号后才能装子弹;“停放”口令下达后,射手必须立即停止射击,退出子弹,关上保险,并把枪放下。射手在打完最后一发子弹离开射击地前,必须经裁判员检查枪支和弹夹,以确保安全。比赛期间,放下武器之前,选手都必须退出子弹和弹夹。气枪放下前,必须打开闭锁装置,呈安全状态。这些规则,基本也适用于训练期间。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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