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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报道IOC称搜狐无独家广告权 赞助企业未获指示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18:22  新浪体育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10月23日消息,据法新社报道,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召开之前,中国互联网市场的竞争已经变为一场恶战,这主要由于搜狐正在利用其奥运会赞助商资格打压主要竞争对手。不过,搜狐声称自己拥有北京奥运会广告独家运营权,这一主张遭到了挑战。

  有报道称,搜狐于2005年获得了奥运会赞助商资格,并为此支付了3000万美元。根据协议,搜狐获准为北京奥组委建设奥运会官方网站,同时可以使用此次盛会的标识。自那之后,搜狐一直向竞争对手施压,声称自己同时获得了带有北京奥运会标识的互联网广告的独家运营权。如果搜狐的主张成立,那么该公司将有效地垄断来自阿迪达斯、大众汽车、强生和中国银行等大客户的网络广告,而竞争对手只能望洋兴叹。

  北京奥组委法律部门目前正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而解决结果将决定哪家公司可以获得北京奥运会之前的数百万美元广告营收。分析人士认为,北京奥运会将给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市场研究公司艾瑞市场咨询预计,2007年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的总产值将超过10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近40%。

  搜狐表示,竞争对手希望阻止该公司借助奥运会赞助商资格占据优势。搜狐副总裁兼奥运事业部总经理陈陆明表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竞争十分激烈,竞争对手将竭尽全力阻止搜狐从奥运会赞助商资格中获益,因为它们都了解其重要性。”他同时称,奥运会赞助商资格具有排他性,这正是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组委的营销计划能大获成功的关键。

  不过,据北京奥组委称,互联网赞助商是一个新生事物,在举办北京奥运会的过程中首次出现,资格获得者所拥有的权利范围还没有明确的定义。北京奥组委媒体和传媒部门主管牛伟(音译)表示:“我们的法律部门正在确定哪些权利具有排他性,而哪些没有。”中国其它主要互联网公司已经创建了一个联盟,以共同对抗搜狐的排他性主张,并宣布将整合奥运会相关互联网内容,围绕其销售广告。

  TOM在线门户业务总经理曾伏虎表示,搜狐是否拥有奥运会广告的独家运营权并不难以判断。他说:“搜狐支付费用获得了为北京奥运会创建官方网站的权利,对此我们没有意见。搜狐有权使用北京奥运会标识,但除此之外的主张无法获得支持。搜狐声称自己拥有北京奥运会广告独家运营权,这一主张没有任何依据,就好像说所有奥运会赞助商在美国都必须将电视广告投放到NBC。”

  曾伏虎的言论具有一定的说服力,因为2005年加盟TOM在线之前,他曾经担任搜狐商业部门总监,搜狐同北京奥组委的合作是他参与的项目之一。一名国际奥委员官员在接受法新社采访时表示,搜狐获得赞助商资格并不能确保其北京奥运会相关网站“拥有独家或特殊报道或广告权”。

  不过,北京奥组委目前还没有公布结论,因此赞助商只能继续等待。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奥运办公室主任周毅表示:“我们还没有从北京奥组委获得有关互联网广告的任何指示。”(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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