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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开幕式门票转让7月受理 须过奥组委书面批准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11:34  沈阳日报

  本报讯(记者肖江)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门票可以转让吗?本报记者昨天特意就此事采访了北京奥运会票务中心的专业人士后了解到,公众不得随意转让奥运会开闭幕式门票,否则将导致持票人无法入场,如果确实需要转让,要按有关政策办理转让手续。

  由于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的门票采取了在第一阶段售完和每人限购一张的政策,所以对境内公众来说,开闭幕式门票称得上一票难求。不过,也有人最近虽然幸运地预订到一张开幕式或者闭幕式门票,但却由于各种原因产生了转让的想法,互联网上不断出现有意转让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门票的信息。

  北京奥运会票务中心特意提醒公众:购票人转让开闭幕式门票必须经北京奥组委书面批准并按程序办理(开闭幕式门票转让程序另行公布)。凡未按照北京奥组委规定程序办理而自行转让门票的,将导致持票人被拒绝入场,北京奥组委将不对此负责。

  关于开闭幕式门票转让程序, 北京奥运会票务中心主任容军介绍说:“北京奥运会票务中心将于2008年7月开始受理门票转让申请,至仪式开始前三天停止办理。也就是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门票转让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4日,闭幕式门票转让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20日。北京奥组委不接受截止日期之后的转让申请。同时门票只能转让一次,转让方为原始购票人。有关细节在制定完成后,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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