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规定 多次挤占体育课的校长将被撤职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09:38  中国体育报

  新华社太原5月15日体育专电(记者 谭博文)为将“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落到实处,山西省教育厅已做出规定,学校必须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有一小时的锻炼时间,多次挤占学生体育课的校长将被撤职。

  教育厅要求山西省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应调整教学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大型课间活动和课外体育运动。同时,学校应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的体育课时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对不执行教学课程的学校,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其校长进行通报批评;屡批屡犯的学校,要对校长进行撤职处理。

  此外,山西省教育厅还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应增加体育经费投入,改善运动场地设施,避免学生活动时整个操场尘土飞扬,损害健康。

  山西省教育厅体卫处处长王德科日前表示,为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落到实处,不被其他学科挤占,山西省把体育工作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在今年山西省的中考中,体育成绩将以30分首次计入考生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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