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为奥运通关开绿灯 四类进口物资可免税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11:51  中国体育报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和第13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2008年在北京举办,其间,将有大量人员和物资进出,需要办理通关手续。为此,中国海关面临严峻考验。1月31日,海关总署副署长龚正在海关总署支持奥运会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海关将按照“特事特办、确保便利”的原则,借鉴其他国家海关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最大限度地为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进出境人员和物资提供通关便利。

  奥运物资通关工作已启动

  北京奥运会期间将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万多名运动员、数万名记者及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来华参赛、报道、观摩和服务。这些人员及其使用的体育器材、媒体和转播设备、技术设备以及生活用品等物资的通关工作是一项极其庞大复杂的工程。对此,北京奥组委物流部部长阎立刚透露说,随着2007年系列测试赛即将陆续展开,奥运会物资通关的实际运行工作已经启动,首批物资已经运抵北京,而且从今年3月份开始数量将会逐步增加。

  阎立刚说,北京奥组委与海关总署已制定了《北京奥运会物资通关须知》和《海关总署支持北京奥运会的措施》。目前出台的政策和措施在暂时进口的时间、奥运会所需的体育器材和媒体物资的通关以及参赛人员自用物资的通关方面均做出了较大的突破,基本满足了奥运会物资的通关需要。

  对进出境的奥运物资,将依托电子口岸,推行网上审批;在通关现场,将设立专用通道和专门窗口,实行特事特办;在通关时间上,将提供24小时通关或者预约通关等全天候服务;对暂时进境的奥运会物资,海关将延长暂时进境期限,由现行规定6个月延长为12月,并且根据情况可继续延长;同时,海关将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通关礼遇。

  四类进口物资可享受免税

  海关总署关税司副司长姜浩也透露说,四类北京奥运会进口物资可享受免税待遇。

  姜浩说,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口物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类:对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向北京奥组委无偿赠送的、用于奥运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

增值税;对北京奥组委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用于北京奥运会体育场馆建设,而且与体育场馆建设不可分离的设备,以及模型、图纸、电子文件、光盘等数据方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直接用于奥运会比赛的一些消耗品,如比赛用球等,免征关税和进口关税增值税;对北京奥组委进口的一些其他特殊物资,包括国际奥委会或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指定的国内不能生产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体育器材,以及医疗检测设备、安全保障设备、交通通信设备、技术设备等,在进境的时候可以按照暂时进出口货物有关管理办法,凭有效担保暂时免交进口税。

  采访奥运记者可携带器材出入境

  海关总署监管司司长徐道文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采访北京2008年奥运会及其相关活动的外国记者和港澳台记者,其随身携带进境的采访所需器材,可按暂时免税进口规定办理。

  他介绍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首先要到中国驻外国使领馆办理器材的确认函,入境时凭确认函和签证办理通关手续。香港、澳门记者进境采访,应首先到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或者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办理器材的确认函,入境时凭确认函和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的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办理通关手续。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港澳记者也可以凭北京奥组委的确认函办理通关手续。

  而台湾记者到大陆采访,首先要到主管部门授权的相关机构,如香港中旅社、或澳门中旅社、或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或外交部驻澳门特派员公署办理器材确认函和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关证件,然后办理通关手续。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台湾记者,也可以凭北京奥组委的器材确认函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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