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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羽中心改革乒超主场规则 同一场馆比赛自断财路?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1月06日02:0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近日,为了改善乒超联赛的经营状况,乒羽中心就乒超联赛“主场设置及运作”出台了一项新规定:球队主场的比赛必须有一半以上放在同一场馆。

  据了解,乒羽中心去年就曾出台了关于球队主场方面的规定,但今年针对“球队主场的比赛必须有一半以上放在同一城市”这一条又增加了“同一场馆”,同时,规定还对主场的基本条件有详细限制。目前,此规定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如果按照这个新规定,去年乒超联赛的主场有80%以上达不到要求。

  今年,乒羽中心对主场设置除了增加上文提到的规定外,还对主场场馆的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必须是有固定座位的正式体育馆、馆内必须有空调设备并保持赛场温度在30摄氏度以下,比赛城市离每天有固定航班或直达列车的机场或车站100公里以内。

  据了解,乒羽中心今年如此“强化”此条规定,是因为2006赛季个别承办俱乐部在主场运作中,出现了恶劣的“中介”问题。为了规范主场运作,乒羽中心2007赛季明确规定,承办俱乐部关于赛季主场设置、运作的情况报告,要明确每个主场的实际运作单位,以及承办俱乐部与实际运作单位关于该主场运作的协议书复印件。

  2006赛季乒超联赛针对主场设置的规定是这样的:每个参赛俱乐部必须设定一个“俱乐部主场城市”,该俱乐部的九个主场至少要有五场设在该主场城市;各参赛俱乐部可以将不超过两个主场的比赛设置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与这个规定相应,乒羽中心给每个主场每场比赛五万元的补贴费。今年各参赛俱乐部则只能把一个主场设置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补贴费也不再像去年那样直接发放,而是采取主场认可的办法,乒羽中心根据主场设置和运作的逐场认可情况,最终决定给每个俱乐部2007赛季主场运作承办补贴费的具体数额。

  乒超联赛已经办了七年,经营却举步维艰。这一新规定的出台无疑让本来就“赔本赚吆喝”的乒超市场经营更加举步维艰。

  (闫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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