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超新规定杜绝外援淘金 拟300万封顶难挡暗箱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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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0:57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特约记者李宇皓)在2006年即将结束之际,乒羽中心将一份新赛季乒超联赛的新规范征求意见稿下发至各俱乐部。因为有了今年的501万标王事件,所以这次的意见稿也格外引人关注,特别是对球员租借转会的身价规定了上限。 陕西已付清马琳租借费
今年马琳501万标王事件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事后陕西方面一直拖着不付钱,一度出现要退货的局面,此后关于何时付清费用一直为大家所关注。昨日陕西银河俱乐部总经理李异红在接受陕西记者采访时表示,所有费用已经付清,而记者从各家俱乐部了解到,确实已经拿到了各自的“分红”。 李异红说,“当时乒羽中心的结算速度比较慢,大概用了一个月之久,刨去马琳100万的工资和乒羽中心需要支付给俱乐部的主场费用等补助,以及其他俱乐部租借自由人的分成,我们按照通知上写明的数额进行核算,确定准确无误后把费用全部交给了乒羽中心,大概在300多万。” 对于今年的标王事件李异红表示不愿意再提,“一切都过去了,没必要再提那个了”。对于明年是否留下马琳,陕西方面依然没有把握,“还是那句话,新的摘牌规则没有确定,我们也不能肯定马琳就一定会留下,如果执行现在的征求意见稿,在同等价钱的前提下,马琳去哪完全是自己决定,我们也奈何不了。” 上限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 根据征求意见稿上的说明,为杜绝哄抬球员身价的现象再次发生,自由人的租借转会费上限定为300万元,如果有四五家俱乐部都想要这个队员,那他的身价最高只能是300万元,这名球员去哪里就看他自己的选择。 虽然表面看300万封顶确实起到了抑制漫天开价的局面出现,但这样等于给了球员太多的决定权,最后决定去哪由队员自己决定,怎么去监督队员的决定是否公平?怎么杜绝俱乐部私下和队员接触?这些都是问题,都使300万封顶存在很多暗箱操作的可能。上海圣雪绒总经理王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制度如果能实现,确实控制了自由转会球员的身价,防止了哄抬球员身价,但这里面也有一个问题,如果几家俱乐部一起要一名球员,去哪由这名球员自己决定,怎么能杜绝俱乐部和球员私下的交易呢?这是一个问题,否则这个规定就起不到真正的效果。” 乒超不再是外援淘金的地方 借着本国乒超联赛间歇期,到中国乒超来打3到5场比赛,揣着几万美元回家的外援在乒超赛场非常多,像波尔、梅兹、吴尚垠等均属此类。在明年乒超联赛中,不再允许外援以“打短工”形式来加盟中国乒超联赛。 在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明年将加强对运动员注册的规范,各俱乐部运动员必须在规定日期内注册,否则将取消其明年参赛资格。另外,外援必须打满整个赛季,否则不允许作为俱乐部的注册球员参加乒超联赛。 这个规定规范了乒超的注册制度,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国外运动员到中国来打乒超。因为有些欧洲一线运动员是不会在中国乒超打满一个赛季的,这个规定也就将他们关在了中国乒超联赛的门外,而这或许也是乒羽中心要的结果,因为2008年在即,中国乒超可不想成为“欧洲虎”和“韩国狼”的练兵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