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未受理“奖金案” 齐心头破血流也要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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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9:27 东方体育日报 | |||||||||
本报驻京记者顾晨报道 短道速滑运动员齐心和黑龙江省冰上训练中心的官司究竟何去何从?据本报了解,尽管尚未正式立案,但齐心一方对于最终维权成功充满信心,代理律师韩东风认为有“70%立案成功的可能”。冰上训练中心的代理律师陈晓敏则认为“中心获得授权进行具体分配,行业文件比政府文件更具实际效力。”而专项研究运动员奖励的胡利军研究员等人则在《优秀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齐心已委托哈尔滨金马律师事务所的韩东风律师,于7月25日正式提起诉讼。原告方面表示:“被告黑龙江省冰上训练中心擅自截留省政府发给原告齐心的奖金18万元,侵犯了原告齐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给付原告18万元奖金。” 但是截至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此案尚未被正式受理。对此,原告方律师韩东风既有些无奈,但也能理解目前的处境。他告诉记者,按照“先裁后审”的原则,此前已经通过种种渠道,希望进行劳动或者人事的仲裁,但都没有被仲裁部门受理。 据知情人士透露,劳动仲裁部门的确受理工资奖金的争议,但是省政府下发的全运会奖金属于专项奖励,并不是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范围,因此无法受理。另一条是人事部门属下的人事仲裁途径,但是齐心和被告一方黑龙江冰上训练中心没有正式的人事合同,因此人事仲裁部门也不能受理。在两条仲裁途径都不被受理之后,齐心一方最终向哈尔滨南岗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齐心代理律师韩东风认为,冰上中心一方以齐心的名义申请冠军奖金18万元,但又“截留奖金”,只愿发放给当事人45%的奖金,显然是侵犯了齐心的合法权益。“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有些欺负人!”韩东风认为,省政府文件的效力肯定要大于体育局发放奖金文件的效力,因此他们有信心维权成功。昨天,记者数此拨打哈尔滨南岗区法院办公室的三部电话,希望了解此案最新进展情况,但对方均无人接听。据知情人士透露,南岗区法院已经向更高一级的哈尔滨中院申报,希望确定此事能够最终正式立案,但目前并无最后结果。 “奖金事件”最终走向如何,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作为当事人的齐心表示,他已经深深地感觉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支持与压力,但他认为“现在身上所背负的是我们这个行业里所有运动员的权利与利益,过去有现在有将来还会有,”他表示,“就是头破血流也要为我们运动员争这口气!”而冰上中心一方则认为,这仅仅是奖金分配的行业内部问题,“分给没有参加决赛的他45%已经是破例,其余55%要分配给同样为夺取冠军作出努力的人们!” 被告律师 中心有权分奖金 事发之后,黑龙江冰上训练中心方面也专门聘请了律师代理诉讼事宜。 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细节是,训练中心的代理律师陈晓敏同样来自金马律师事务所,和齐心的律师韩东风是同所同事。尽管如此,但陈晓敏对于此案的观点和韩东风几乎截然不同。 按照陈晓敏律师向记者解释的逻辑,首先确定训练中心有权进行具体分配。“根据1996年当时国家体委、人事部下发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实施办法〉,授权省体委具体分配奖金发放,随后省体委又转发各地市体委和训练中心,授权他们具体发放和分配奖金,因此从授权的逻辑上,冰上训练中心是完全有权具体分配省政府下发的奖金。”陈律师并不否认,冰上中心借助齐心和获奖团体的名义申请了奖金,“当时获得了16块金牌,申请了31人的冠军奖金,但具体分配还是应该由训练中心来操作,这是获得授权许可的。”陈晓敏告诉记者,在31位一等奖获奖者中有15名教练,其中有四人也没有全额获得18万奖金,“冠军运动员的培养并不是这一个教练员的功劳,还有此前的教练和其他各方面工作人员的功劳,中心有权进行合理分配。” 齐心一方认为,省政府的奖励文件具有“最高效力”,但冰上中心代理律师陈晓敏认为政府文件和行业文件之间并没有绝对的可比性。“政府文件主要是一个原则和精神,具体的发放还是要由中心这里具体操作,行业文件应该比政府文件更具实际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