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北京奥运世界转播商大会新政多 外国记者将便利如家

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10:35 中国体育报

  本报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8月10日在北京奥运会2006年世界转播商大会上致辞说,中国政府正在制定有关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规定,该规定将在履行法定的立法程序后,于2007年颁布实施。

  刘淇介绍说,从今年起,北京奥组委的工作重心和体制、机制开始向奥运会赛时转换。做好转播商的各项服务工作,建立与赛时运行相适应的媒体服务机制,是北京奥组委今
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正在制定的有关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规定,将本着为外国记者采访奥运会提供便利的原则,在如下方面做出安排: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外国记者在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有效期内可以免办签证,凭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和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多次入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同时签证申办程序将更加简便;外国记者携带合理数量自用采访器材可通过便捷手续按临时进口的方式免税入境;外国记者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置和使用无线电设备。此外,该项规定还对外国记者在华采访、雇佣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等都制定了相应规定。这项规定将在履行法定的立法程序后,于2007年颁布实施。

  刘淇指出,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通过制定特别政策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确保奥运会期间向外国记者提供良好工作条件。这些措施包括:外国媒体机构运进各种用于转播和赛事报道的器材及相关物资,可办理暂时进境手续,免收税款;允许与

北京奥运会报道相关的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外国记者可以申请获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境外注册媒体通过北京奥组委提出文物的拍摄申请并统一由奥组委按规定程度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拍摄许可;外国记者及媒体机构可以向中国奥委会新闻委员会提出采访中国运动员的申请,中国奥委会新闻委员会将对此实施管理和提供便利;外国注册媒体机构如需对奥运会赛事进行航拍,可向北京奥组委提出申请和详细航拍计划,由北京奥组委统一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外国记者可以通过依法设立的房屋中介机构租赁房屋和办公场所。

  据了解,北京奥运会2006年世界转播商大会于8月9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来自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欧洲广播联盟、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广播联盟、

中央电视台等奥运会电视转播组织的60多位代表参加会议。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9,700,000

评论】【体育沙龙】【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